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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立:對司法機構評論應有理可據

时间:2018-01-09

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主持2018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并於愛丁堡廣場檢閱香港警察儀仗隊

香港新聞網1月9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2018年法律年度開啓典禮昨日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社會大衆關心香港的法制運作是良好現象,批評亦可帶來正面效果,令司法機構作出改善,但社會對司法機構的批評和贊賞都應有理可據。

法律內容起點是基本法

典禮開始前,馬道立先到大會堂外的愛丁堡廣場,在陰雨中檢閱警察儀仗隊。他在致辭中連續第二年談及社會對司法機構的評價,指近年人們在法庭處理一些備受關注的案件時,會把個人對法律程序結果的期望,與司法體系是否公正或法官是否正直聯繫起來。

他強調,對司法機構工作的批評和贊賞,都應有理可據,任何對法治的無理批評都絕不會給社會帶來任何好處。他在典禮結束後會見傳媒時更直言,難以接受有人對法官作出人身攻擊。

馬道立指出,法官只會有原則地根據法律進行獨立審判,而非隨意而為,法律內容的起點是基本法,處理任何案件都一樣,在裁決法律糾紛時,法庭只會考慮案件中涉及的法律及法律爭議點,裁決無關法律的政治、經濟或社會議題并非法庭的憲制責任。

他又指,香港法制的透明度令市民有權利查閱判案書,了解法庭為何及如何作出裁決,若要對司法機構作出有理可據的評論,卻又不曾閱讀這些資料,難免會令人感到詫異。

不過馬道立亦重申,社會大衆關心香港的法制運作是良好現象,批評亦可帶來正面效果,令司法機構作出改善,司法機構樂意聽取有建設性的建議,以求進步。

對於法官團隊的可持續性,馬道立指現行的法官退休年齡施行多年、已經過時,對招聘和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難,除了任職司法機構的收入大幅少於其他法律執業者,偏低的法官退休年齡會進一步減低本已為數不多的合資格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的意欲。

馬道立向政府建議將裁判官的退休年齡由60歲提高至65歲,准許區域法院法官的任期延長至65歲以上,區域法官級別以上法官的退休年齡則由65歲提高至70歲。

他希望相關立法工作在兩年內完成,但被問到將於2021年達到65歲的他,是否有意續任首席法官一職至70歲,他笑言暫無具體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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