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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道立倡法官退休年齡延至70歲

时间:2018-01-09

香港新聞網1月9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建議延長法官的退休年齡,至最高七十歲,他已於上月致函政府作詳細建議,冀兩年內成事。

他說,現行的法官退休年齡已施行多年,“我認為已經過時”,根據世界標準,現行的退休年齡偏低;而且,“亦對招聘及挽留法官造成重大困難”,因為法律執業者加入司法機構後,收入會大幅減少,對本已為數不多的合乎資格的執業者而言,這會進一步減低他們加入司法機構的意欲。

據建議具體內容,裁判官的退休年齡由六十歲提高至六十五歲;區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可維持在六十五歲,但他們的任期可延長至六十五歲以上(現時沒有此安排);及區域法院級別以上的法官的相關退休年齡,由六十五歲提高至七十歲。

他相信,這些提高法官退休年齡的建議將會帶給社會相當大的實際裨益,例如有經驗的法官不但可繼續服務社會,亦可鼓勵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司法機構。鑑於法官人手短缺,尤以高等法院級別的情況最嚴重,他希望必要的立法工作能於未來兩年內完成。

年過六旬的馬道立,在典禮後會見記者時表示,延長法官退休年齡的建議,對自己亦適用,但他暫時沒有計畫延遲退休。他相信,在二○二一年,自己到達六十五歲後便會退休。

他又關注法庭的保安,派駐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的警力已加強。於家事法庭,所有進入各個別法庭的人士均須接受保安檢查,高等法院亦將實施保安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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