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1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滙豐銀行前副總裁涉嫌利用職權,在批出銀行信貸時,收受昌隆行董事兼股東提供的豐田七人房車,澳門喜來登金沙城及廣州海航威斯汀酒店住宿款待,電子遊戲機、咖啡機等利益,事件被廉署揭發,該前副總裁連同公司董事,昨在西九龍法院否認收賄及行賄等十三項罪名受審。至於前副總裁的五十五歲母親曾錦鳳則被控披露廉署受查人士身分而一併被控。
案中首被告為滙豐前副總裁梁肇倫(三十一歲,見圖),其前上司趙華成昨接受控辯雙方盤問表示公司自一五年十二月起規定員工須申報一切饋贈,“一蚊都要上報”,但趙強調,梁從沒有向公司申報本身曾收取次被告、昌隆行董事兼股東朱江(四十三歲)的多項饋贈。
梁肇倫被控自二〇一四年起接受次被告朱江饋贈,協助後者申請或維持銀行的信貸安排。控方指,次被告管理的兩家公司自一三年九月起於滙豐銀行申請信貸服務,共取得逾四千四百萬元。梁曾向銀行申報兩次接受次被告提供的免費午餐,價值分別為四十一和四十五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