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月10日電 據《大公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表示,香港實行普通法制,亦需尊重國家憲制框架,故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高鐵“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有充分的憲制和法理基礎。她期望本月底可將“一地兩檢”本地立法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并爭取在立法會暑假休會前通過本地立法。
林鄭月娥表示,“一地兩檢”“三步走”方案經研究、反覆討論多年,就正正是為“一地兩檢”提供足够法律基礎,目前“三步走”還未走完,今年若無法通過“一地兩檢”本地立法,整個“一地兩檢”便不能實行,故“所謂全面穩妥、堅實的法律基礎,還有一個步驟,就是本地立法。”
林鄭月娥強調,并非所有法律界人士都認為“一地兩檢”沒有法律基礎,近日不斷有內地或本地法律專家通過電台、電視或撰文解釋相關法律基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更撰寫數千字的文章解釋,不明白為什麼還有部分法律界人士稱“一地兩檢”沒有法律基礎,“為什麼陳教授(陳弘毅)說的法律基礎,大家覺得不屑一顧,其他部分法律界人士所說的,大家就覺得才是最正確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