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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報:公屋應幫到真正需要的人

时间:2018-01-11

香港新聞網1月11日電 香港《商報》11日發表題為“公屋應幫到真正需要的人”的文章,全文如下:

房協昨宣布,4月起上調出租屋租金8%,並將於9月首次推出“富戶政策”。房協轄下屋恏每兩年檢討一次租金,是次加價幅度與2016年相同,相信在大部分租戶可承擔的範圍內。而房協跟隨房委會的腳步收緊富戶政策,“叮走”更多公屋富戶騰出單位,以幫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上車,乃合情合理的做法,絕對值得支持,畢竟公屋是寶貴的社會資源,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房協責無旁貸。

房協加租共涉約3.2萬戶,加租後每戶每月平均多付159元,每個單位月租平均約2150元,新租金會維持兩年。有聲音指房協提出8%的加幅高於過去兩年累積的通脹,認為難以承受,但如果以公屋所佔家庭開支比重來計,2014/15年度公屋的相關開支低至只佔12%,就算在此幅度上增加8%,亦不到13%,比2004/05年度的15%要低,顯示基層市民的收入增長跑贏公屋的開支增長。更何況,房協同時也推出了“租金援助計劃”,協助有經濟困難的租戶,相關措施將加租的負面影響盡力減低,租戶應不會覺得有太大壓力。

另外,房協推出“富戶政策”,希望加快公屋流轉,方向無疑是正確的,亦顯示將富戶遷出公屋,為未來的趨勢。根據規定,政策適用於新入住房協出租屋恏的申請人,以及將租約轉換予非戶主配偶的情況。有關住戶住滿10年後,要進行入息及資產申報,其後每兩年再申報;若住戶在本港有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過申請出租屋恏入息限額的5倍、又或者家庭總資產淨值超出申請出租屋恏入息限額的100倍,就要遷離單位。不過,若所有家庭成員是60歲或以上、有領取綜援或社署的傷殘津貼,則不受影響。早在去年10月,房委會率先實行收緊後的“富戶政策”,房協的跟進,料將有利加快公屋流動及政策的公平性。

眾所周知,公屋制度原意是幫助有住屋需要的人,為照顧低收入階層而設,當住戶入息改善了,他們可以負擔租住或購置私人樓房時,便應該遷出,偏偏現時的公屋住戶中,有一部分已有經濟條件,可以自行解決居住問題,卻霸佔公屋不放,於理不容。事實上,香港房屋資源緊絀,目前公屋輪候冊累積近30萬宗申請,輪候公屋的時間延長至4.6年,遠超3年上樓的目標,本來就是僧多粥少,富戶賴在公屋不走,有的出入還開著豪車,而數10萬個輪候公屋的家庭卻被迫高價租住浻房,承受長期輪候之苦,於情不合。因此必須撥亂反正,加大力度打擊濫用公屋行為,將公屋制度變回一個幫人的制度。

至於有人擔心並非所有富戶都買或租得起私樓,這有待觀察,不過沒有一個政策可做到十全十美,公屋資源有限,自然是順得哥情失嫂意,端看誰更需要;也有意見說收緊富戶政策騰空單位不多,沒必要,則是落入數字迷思,當下要聚焦的是不違公屋初衷,分配必須堅持公平合理的原則,這點不容妥協。當然,政府提供誘因,如綠置居等,協助富戶置業,能夠讓政策更周延,但說到底,加強公屋供應才是治本之道。

香港商報評論員 周武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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