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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例將生效 澳三萬渣斗頭盔變垃圾

时间:2017-04-16

  香港新聞網4月3日電 據《澳門日報》報道,摩托車頭盔型號法規將於六月十三日正式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戴經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以保障行車安全,否則可被罰款六百元。業界估計最少三萬頭盔將成為垃圾,交通局已分別於全澳各區及公共停車場設置頭盔回收桶,應付居民棄用大量頭盔。

  分區回收棄頭盔

  交通局至今接獲三百三十五款摩托車頭盔型號的申請,初步已有一百五十一款頭盔基本符合審批要求,其餘仍在審批中,居民可登入網站查閱相關頭盔型號資料及式樣,檢視使用中或選購的頭盔是否符合規格。另外,為應付新法例生效後,居民可能棄置的大量不合格頭盔,局方已分別於路氹城駕駛學習暨考試中心、汽車檢驗中心、澳門摩托車檢驗中心及全澳九個公共停車場設置回收桶,收集居民棄用的頭盔。以全澳超過十萬輛摩托車,每輛配備最少兩個頭盔計算,業界估計最少超過三萬個不符合法例要求的頭盔被當作垃圾扔掉。

  交局向業界釋疑

  交通局日前再次為業界召開說明會,澳門摩托車商會、澳門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及澳門機動車入口商會業界代表出席。當局表示已進一步向業界說明頭盔型號核准的申請程序及相關事項,包括具體講解頭盔型號核准分文件和實物兩階段的審核流程、相關申請要求、網站上載申請個案的審批情況等注意事項,並就頭盔技術標準的標籤、證明文件的類型、頭盔使用期限等內容解答與會者的疑問。

  不符規格罰六百

  除業界可以將摩托車頭盔型號申請外,居民亦可以個人名義向交通局提出,申請時需填寫相關的技術規格表,提交該型號頭盔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及出示實物供審核。

  交通局提醒全澳摩托車駕駛者,《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今年六月十三日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必須佩戴經核准型號的防護頭盔,以保障行車安全,否則可被科處罰款六百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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