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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让反腐全覆盖:教师医生皆为监察对象

时间:2017-05-10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9日电 (记者景)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应中纪委网站邀请,开讲廉洁文化公开课,就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出解读。

  他认为,国家监察制度改革,是为了实现党的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为了实现监察的全覆盖,所做的一次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也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

  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及意义:从制度上解决国家监察权的定位问题

  2016年11月7日,中办印发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方案》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为什么说它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呢?马怀德认为,因为这项改革已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有些机制、体制的改革,已经上升为一种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所以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从制度上解决了国家监察权的定位问题。为我们党统一领导反腐败机构,更好地发挥国家监察机关反腐败的职能,实现监察对象的全覆盖,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和制度依据。所以它对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对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建设,将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

  马怀德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有机结合的需要。因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特别是设置国家监察委员会,看起来是国家机关在监督体系方面的一种变革,但它实际上是贯彻了或者说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了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能够形成一种反腐败的制度化、法治化的成果,有利于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的有机结合。他进一步阐释道,因为纪委监督是党内监督,而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的监察,实际上体现的是人民监督、国家机关自身的监督,所以说监察委员会的设立又跟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这样就形成了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国家机构自身的监督之间的有机统一、有机结合。

  监察体制改革重点内容:实行监察全覆盖 包括教师、医生、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谈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马怀德认为主要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概括:

  第一,加强党对反腐败的统一领导,建立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目前,我们国家承担反腐败职能的机构较多。在政府内部有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预防腐败部门。在政府外部有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人民检察院还有反贪污、反渎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力量。这些重要的反腐败职能分散在多个机关中,多头负责,资源分散,难以形成高效的反腐败力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就是要整合这些反腐败资源,建立起一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这个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一个标志性的载体就是国家监察委员会。所以监察委员会是在保留原有的行政监察部门和预防腐败职能的基础上,整合承接了检察院的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构建起了一个独立和集中行使监督权、调查权、处置权的国家统一的反腐败机构。这个机构同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所以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统一反腐败机构。

  第二,实现监察的全覆盖。这个全覆盖就是要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比如高校的教师、医院的医生。一般的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一些工作人员,实际意义上他们也在行使一部分公权力,就像公立高校、公立医院的从业者,行使的职能、履行的职责也涉及公务,是广义上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以这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就是要把所有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的对象范围,实行监察的全覆盖。

  第三,要建立监察委员会和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因为设立监察委员会之后,就把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以及机构、人员,转隶到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样监察委员会就享有了监督权、调查权、处置权。为了确保国家监察机关发挥反腐败的功能,应当赋予监察机关一系列的监察手段。比如说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和留置。

  第四,要强化对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国家监察委员会虽然是一个新设的国家机关,但是它行使的监察权,也是有法定权限范围和界限的,也必须接受监督和制约。监督来自于哪些方面呢?要接受党的监督,要接受人大的监督。因为它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所以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前一段时间,北京、山西、浙江在省市一级成立了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监察委员会主任,整个过程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的,所以说人民代表大会对监察委员会是有监督职权的。监察委员会查办的腐败犯罪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这也体现了对监察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制约。

  在自我监督方面,中纪委以《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出台为重要标志,已经探索出了一系列重要的自我监督的体制机制。比如说规定立案审查时间是90日,如果要延长必须经上级纪委批准。再比如说对财产的扣押、清点必须要有见证人或被扣押人在场,必须进行全程录像。财产的保管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也是要有全程录音录像。纪委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所以纪委自身这套严格的内部监督,自我约束机制,实际上也适用于监察委员会的内部监督的。

  马怀德认为,这些监督制度,加上发挥人民群众、舆论、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就能实现对监察委员会的有效监督,确保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察职责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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