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长春5月9日电 (郭佳 赵超)吉林官方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吉林省所有河湖将全面实行河长制,总河长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共同担任。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前这一制度正在中国各地陆续推行。
吉林省是中国东北的“水源省”,是这一地区唯一横跨松花江、辽河两大水系的省份,域内长白山是松花江、鸭绿江和图们江的源头,其域内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600余条。
基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面临的严峻水环境,吉林官方日前制定了《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并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吉林省要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并在松花江、嫩江、东辽河等十河及查干湖设省级河长。
“吉林省涵养水源、保护水源的责任重大,直接关系到下游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吉林省水利厅厅长张凤春说。
目前,吉林省已定下了河长制实施的目标。到2020年底,全省水环境质量初步改善,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减少,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到2030年底,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为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吉林官方今年将出台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包括《吉林省河长会议制度》《吉林省河长信息共享制度》《吉林省河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