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石家庄5月9日电 (李洋)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9日通报,河北自5月10日至12月31日,将在全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城市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其中重点整治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酒驾、醉驾、毒驾“三驾”类违法行为: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营运机动车;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服用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
重点整治乱停车、乱变道、乱用灯“三乱”类违法行为:违反规定停放车辆;不按规定变更车道、掉头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遇交通堵塞或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或缓慢通行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重点整治闯红灯、闯禁行“两闯”类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或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通行,工程运输车不按核准时间路线通行;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
重点整治机动车不礼让类违法行为: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正在通过未停车让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不让左转弯车辆先行;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
通报称,河北各地还将在重点整治上述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本地多发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确定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确定,每月第三周为集中统一行动周,共组织8周统一行动,确保行动有重点、有步骤推进。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表示,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效果,各地将加快公安交通指挥集成平台建设,开展交通违法大数据分析研判,梳理易致乱致堵致祸等突出交通违法的发生分布规律特点,引导整治。同时,还将制定督导计划,抽调专门的业务骨干,邀请专家,采取明察暗访方式每月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