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郄建荣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废水未按要求零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引发群众强烈反映。环保部决定对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的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环保部在近日公开的通知中表示,今年3月,环保部联合山东省环保厅对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废水未按环评要求全部回用,在线监控设施长期未投入使用,跑、冒、滴、漏严重并渗入厂区电缆井内。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生产厂区及企业周边能嗅到明显刺激性气味。危险废物贮存管理不规范,实际贮存量与台账差距较大且长期未转移。同时,由于相关部门管理不严、排查不细,导致企业环境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改,群众反映强烈。
环保部决定对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废水未按要求零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严重等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环保部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督促邹平县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部门对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从重处罚,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要移交移送司法部门。同时,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对职责落实不到位的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此外,环保部还要求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技术单位和专家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
环保部明确,山东省邹平县清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须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督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