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9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首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近日在上海举行。目前,11个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正在对外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已进入实施阶段。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本次集中采购的药品拟中选价平均降幅超过一半。
12月6日,国家首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上海举行,并在12月7日公布拟中选结果。结果显示,本次11个试点城市带量采购共涉及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其中有25个拟中选。与试点城市2017年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达96%。
以商品名为立普妥的阿托伐他汀钙片为例,现在网上药店售价为59元/盒,患者按基本用药量计算,每月需要花费236元。如果带量采购后价格能够下降四成,每月可以省去约95元。
本次11个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的公示,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为了降低群众药费负担,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安全,11月14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11月15日,《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文件》正式出炉。
根据试点方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7个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代表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的集中采购,日常工作和具体实施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
据了解,11个试点城市累计用药金额约占全国公立医疗机构的四分之一。将这些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分散的药品采购量集中起来,形成规模团购效应,有利于以量换价,明显降低药价,切实减轻患者药费负担,也有利于减少企业的跨区域市场推广成本。武汉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主任毛宗福表示:“大家知道,买东西量越大价格越低。价格越低,医保就省钱,老百姓得实惠。”
带量采购是本次集中采购试点的一大亮点。所谓带量代购,即联合采购办公室在采购公告中明确了每个品种的采购量。这样可以给药品生产企业明确的预期,有利于其根据采购量自主报价申报,杜绝“带金销售”现象。一方面,医保和患者可以拿到比较低廉的价格;另一方面,企业中标后则不用担心产品销量,可以从“带金销售”的无序竞争中解放出来,努力转移到提升药品质量、促进药品研发的正确轨道上。
本次25个拟中选的药品中,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仿制药替代效应显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室主任傅鸿鹏表示:“从2015年开始,国家推进仿制药的质量一致性评价,到今天已经有相当一批品种出来。”
国家组织药品统一采购,对供应商设置了较高的门槛。投标的药品必须是原研药和通过了药品监管部门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确保疗效。中选后,药品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强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
药品集中采购拟中选结果公示期将截止到12月14日。公示期结束后,联合采购办公室将会确定并发布中选结果。为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