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划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的六条“红线”
新华社西安12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西安市教育局近日明确划定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的六条“红线”,加强对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严禁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违规招生。
这六条“红线”包括: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联合社会培训机构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或变相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
西安市教育局明确,在教育行政部门正式安排部署入学工作之前,坚决禁止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提前组织招生,坚决禁止任何幼儿园为任何小学、任何小学为任何初中提前招生提供信息。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学校开展“幼升小”“小升初”招生工作检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查处打着民办“幼升小”“小升初”旗号组织培训、补课的各类招生行为,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