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厄瓜多尔共和国联合新闻公报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厄瓜多尔共和国总统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于2018年12月11日至13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二、访问期间,国家主席习近平同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总统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分别会见莫雷诺总统。两国领导人就双边关系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三、两国元首一致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的背景下,中厄作为发展中国家,均面临机遇和挑战,应当加强团结协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两国元首高度评价两国建交38年来、尤其是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边关系取得的长足发展。
五、两国元首同意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扩大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关、政党、地方等各层级交往,不断增进政治互信和相互了解,巩固两国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
六、两国元首重申在涉及彼此核心利益问题上继续协作,尊重彼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各自国家和人民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对方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改革举措。
七、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总统重申厄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八、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将为中厄合作开辟新空间,对两国签署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谅解备忘录表示满意。本着相似的宗旨,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总统表示,厄方愿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上,两国元首同意在“一带一路”框架内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
九、双方积极评价两国外交部政治磋商机制、产能与投资合作指导委员会、经贸混合委员会、农业联合委员会以及科技合作混合委员会等机制,在统筹推进双边合作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双方一致同意,继续落实好油气、矿业、基础设施、金融等领域现有重大合作项目,不断扩大农业、新能源、航空、电信、空间技术等领域合作。
十、莱宁・莫雷诺・加尔塞斯总统祝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成功举行,习近平主席感谢厄方的积极参与。两国元首同意继续深挖合作潜力,推动投资和双边贸易,进一步提升两国整体经贸合作水平,实现各领域务实合作持续平衡发展。
十一、双方表示将为相互投资和企业合作创造良好环境。中方强调将鼓励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厄投资,为厄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便利。厄方重申愿在厄法律框架内对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赴厄投资合作提供政策支持和便利。
十二、中方高度评价厄瓜多尔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显著成就,愿根据厄政府2017-2021年“陪伴一生”国家发展规划框架内的优先考虑,继续为厄工业化进程、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合作。
十三、厄方注意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并对中国实现发展目标充满信心,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的支持和帮助。
十四、双方重申愿继续加强在文化、教育、新闻媒体、科技、军事、体育、旅游等领域的人民交流和培训,增进相互了解,夯实两国友好的合作关系。
十五、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合作以增进各自人民福祉。双方对口部门就鼓励生产加工创业、促进性别平等、扶助贫困群体等方面合作保持沟通。
十六、厄方积极评价两国在抵御火山和地震风险领域开展的合作,并提出将其纳入中厄未来合作议程,无疑会促进两国防灾减灾事业发展。
十七、双方一致表示,愿在联合国、“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等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构架内,就全球治理、包括安理会改革在内的联合国机制改革、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议题深化合作,坚定捍卫多边主义和多边贸易体制,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维护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
十八、中方积极评价厄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赞赏厄方为推动地区一体化和中拉论坛框架内对话所作努力。双方将共同落实好中拉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共识和成果,深化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十九、最后,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共建“一带一路”、金融、民航、农业、刑事司法协助、防灾减灾、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合作文件。两国元首对此表示满意。
莫雷诺总统对习近平主席及中国政府和人民在其访华期间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表示衷心感谢。
2018年12月1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