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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小区物业用房改商业会所 业主称开发商伪造签名

时间:2018-12-17

央广网宁波12月17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杜金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的美的蝴蝶海小区的业主无意中发现,原来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用房竟神不知鬼不觉地变更成了商业会所,物业用房被置换到了小区的其它位置,还有部分业主表示对此事全然不知情。

在当地规划局,却留存了有小区140多位业主签字同意的征求意见书,而这份材料正是楼盘开发商――宁波市梅山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给规划部门的。对此,有10多位业主明确表示,从未看到过这份征求意见书,上面的签名更无从说起。一边说征得了业主同意,是合理规划;另一边说是开发商伪造签名,不按流程办事。业主与物业的各执一词使事件更加扑朔迷离,开发商、规划局、业主到底谁在撒谎?

图为美的蝴蝶海售楼处(央广记者 杜金明 摄)

美的蝴蝶海小区由高层住宅和联排别墅、双拼别墅等低层住宅组成,中间是别墅区,两边是高层住宅区,小区在2014到2017年相继交付。胡先生2013年11月份购入美的蝴蝶海二期一套联排别墅,2015年交付以后,因为位置比较偏远,他很少过去。等到旁边的三期建成后,不少业主发现小区的正门出入口变小了,而且大门西侧就是地下车库入口,存在安全隐患。

胡先生和部分业主到相关部门找到原有规划图纸比对,才发现有两张规划图纸,不仅小区的大门和地下车库出入口的道路有改动,他们还发现了更大的问题。胡先生说:“(我们问)为什么有两张规划图,他说两张图纸是改过的,是你们业主同意的。我们这么多人都在,我说哪个业主同意过了?我叫开发商把那个签字的东西拿过来给我们对过,后来一拿过来就是这张东西。”

业主胡先生提供的带有他爱人签名的征求意见书(央广记者 杜金明 摄)

胡先生给记者展示一张带有他爱人签字的征求意见书。根据征求意见书的说法,为逐渐完善小区生活配套设施并提升小区档次,房产公司已向规划部门申请将一期的1#楼物业配套用房调整为高档商业会所。征求意见书承诺,改造后的商业服务用房和商业会所在招商时,以不影响小区居住环境为前提,选择运营环境安静整洁且能为小区业主提供日常便利的商业类别(如咖啡厅、茶道及小型超市等)。原物业用房置换到同地块三期东西两侧高层住宅的首层位置。

胡先生说,他们从来没见过这张征求意见书,上面的名字也不是他爱人签的。记者看到这份征求意见书显示签订的时间是2013年12月2日,上面还有规划部门的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胡先生说,时隔这么多年才提出异议,是因为一直对此事全然不知。随后,又有不少美的蝴蝶海小区二期业主跟记者反映,他们也被冒用了签名。“他帮你签的还有点像,我特意问我老公有没有签过这个名字,他说没有,都没有看到过;完全不清楚,不是说不同意。是我签的我肯定承认,不会不承认,我愿意负法律责任。”一位业主说。

物业用房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经营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记者就此事向开发商――宁波市梅山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公司工程部经理章启江说,确实有物业用房调整为商业会所一事,目前原规划的物业用房正用作售楼处。他告诉记者:“与政府规划部门沟通好以后,我们想把这部分功能转移到三期西侧,留下这边做售楼部。现在虽然产权是我们的,却是服务于整个小区的。”

章启江表示,当时购房的100多户业主都签名了,不存在伪造一说。“那时候每个业主都去签字,而且他们签字的东西都是跟身份证核对过的,总经理亲自督办的。如果他们对这个签字有疑问,我们也支持他们走司法途径进行笔迹认证。”他说。

宁波市规划局梅山分局审计科科长邓煜军说,他们在2013年年底收到房产公司“希望调整物业配套用房为商业会所”的申请。原有规划的物业用房面积是1118平米,从原有的一栋总面积为2950平米的建筑里,置换到了小区三期西侧。规划部门收到了美的房产公司拿来的146份征求意见书,按照程序,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

邓煜军表示:“他们向我们提交申请的时候,表示业主都是同意的。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我们也不可能每份都去鉴定。但是我们在收到材料之后,在现场和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没有人来电或来信提出反对意见。”

规划部门在2014年4月2日、2014年5月28日分别取得了宁波市北仑区房管处和北仑交警大队的审核同意书后,在2014年6月同意了调整后的总设计图。

邓煜军说,对于开发商擅自更改地下车库坡道,他们已经下发整改意见书,城管部门已经立案,要求开发商按原有规划整改。但物业配套用房调整为商业会所的事非常复杂。邓煜军表示:“统计的是140多位,到我们这里说签名有问题的是10几位,剩下的100多位说是真的怎么办?调整的时候是100多位业主,现在是1000多位业主,他们是什么意见?”

对签名有异议的二期部分业主说,当时规划部门公示的时候房屋还没有交付,他们很少有人去项目现场,也没有人会关注网上的公示信息。目前,业主代表已经跟律师接触,准备和开发商打官司。

浙江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卜未鸣说,如果业主能够举证,确定签名确实是伪造的,开发商要承担主要责任。他指出:“开发商肯定是想通过这种形式牟利,规划局应把这个规划撤销掉,最起码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要折价赔偿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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