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涉黑组织及“保护伞”犯罪案19人被判刑
新华社沈阳12月25日电(记者范春生)辽宁省2018年重点查办的五大涉黑涉恶犯罪组织之一的谷万涛团伙涉黑案,24日在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引人关注的是,该涉黑组织的“保护伞”、沈阳市辽中区的两名基层干部也被一并宣判。
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谷万涛等纠集人员,以给组织成员工资、奖金、发放自制凶器等手段统一管理,强化控制,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多年来,在沈阳市辽中区范围内,谷万涛团伙实施故意伤害犯罪5起,致1人重伤、4人轻伤;实施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犯罪15起,致3人轻伤、6人轻微伤;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起,勒索他人财物700余万元;实施强迫交易犯罪,非法获利167万元。还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垄断辽中区的生猪交易行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谷万涛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4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罚金100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也构成强迫交易等多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至4年不等的刑罚。
沈阳市辽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杨赤,辽中区牛心坨镇西房身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军成在履职期间,分别收受谷万涛给予的好处费,为涉黑组织提供便利。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杨赤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何军成有期徒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