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王茜、滕军伟)24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整体改善。
报告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我国管辖海域海水水质状况整体改善,海底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Ⅳ类和劣Ⅳ类水质海水面积连续5年呈下降趋势,由2012年的9.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17年的5.2万平方公里。
报告显示,这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完善配套法规,深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结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出台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等7部行政法规、16件部门规章和100多件规范性文件,发布200余项标准规范,依法建立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等20余项基本管理制度。全国11个沿海省 (区、市)都发布实施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配套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报告指出,同时,国家还加大源头管控,统筹推进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陆源污染防控,在渤海全面启动入海排污口溯源排查,大力推进排污口清理整治,积极推进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严格近岸近海开发管控,强化海上污染防控,积极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提升了基础能力,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