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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截至今年11月全国法院共发出356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有效遏制家庭暴力

时间:2018-12-24

央广网北京12月24日消息(记者 高艺宁 孙莹)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对司法的多元需求和期待,依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记者今天(24日)从最高法了解到,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2806件。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发出356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公正高效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2010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严惩此类犯罪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数据显示,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2806件,审结拐骗儿童罪案件403件,审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案件288件。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一审强奸罪案件75204件,审结强制猥亵罪案件9889件,审结猥亵儿童罪案件11519件。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了法律政策适用。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这是人民法院对性侵害儿童犯罪的指导精神,也是一以贯之的原则。

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8年11月,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离婚纠纷案件5472123件,审结抚养、扶养纠纷案件259184件,审结抚养费纠纷案件151377件,审结探望权纠纷案件16959件。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通过妥善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既充分保障妇女的婚姻自由权,又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

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发展中涌现的问题和挑战。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面对近年来,随着夫妻一方与债权人串通损害另一方权益情形的日益增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引发争议问题,2018年1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上讨论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从司法解释层面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此外,新的司法解释平衡保护各方利益、保障婚姻安全,获得了社会高度赞赏。“共债共签”原则、“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举证夫妻共同负债”等亮点内容备受社会关注。

转变审判理念和审判作风 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纵深发展

2016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18个中基层法院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掀开了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崭新篇章。

两年多来,各级法院扎实推动各项改革部署,切实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方式、机制和作风,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中,联席会议制度普遍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家事审判机制程序不断创新完善;家事审判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人性化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据了解,全国共有118个中基层法院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超过400个中基层法院参与各高院试点,90%以上的试点法院成立了专门家事审判机构或者家事审判团队。值得注意的是,西藏日喀则法院选配精通藏语、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云南大理法院成立“金花调解室”,选聘熟悉法律、通晓白族语言和当地民风的白族女性担任调解员等。

全面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 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制度和机制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在此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积极建言献策,并根据司法实践制定《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确立了公权力对家庭暴力依法及时、有效干预,对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等原则;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工作。

一系列有益探索也在全国各级法院随之展开。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共审查5632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案件,发出3560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胆突破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少年审判制度和机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各地法院创造性地建立起 “寓教于审”、社会调查报告、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圆桌审判”、心理干预、判后跟踪帮教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少年法庭涌现出一批以尚秀云、詹红荔等优秀典型为代表的少年法官,许多法官被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少年法庭工作被誉为“特殊的希望工程”。

此外,重点保护农村外嫁女合法财产权益,增设“平等就业权纠纷”及“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案由……措施一项接着一项,成果不断涌现。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道路上,人民法院夯基固本,蹄疾步稳。

“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妇联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调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转变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努力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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