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27日消息(记者何源)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近日发布了“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结果。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达60810.92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比重7.35%,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从事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1673.45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9.48%;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为2647.73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11.70%。其中,核心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为38155.9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GDP比重4.61%,比上年提高0.03个百分点;从事核心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为914.98万人,占全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5.19%;核心版权产业商品出口额为45.64亿美元,占全国商品出口总额的0.2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工作,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根据中央部署和要求,国家版权局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对“十三五”时期我国版权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全国版权行业通过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健全版权监管体系,开展“剑网行动”等专项治理,深入推进版权宣传培训和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培育版权交易服务平台,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公众的版权意识得到显著提高,版权产业健康发展。从2013年至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行业增加值已从42725.93亿元人民币增长至60810.92亿元人民币,五年间产业规模增长了42%,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从7.27%提至7.35%,提高了0.08个百分点。尤其是以数字信息技术、移动游戏、网络视听等为代表的核心版权产业增长迅速,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013年至2017年,我国从事版权产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数从1643.81万人增长至1673.45万人,占我国城镇单位就业总人数的比重从9.08%提高至9.48%,提高0.40个百分点,对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对外贸易方面,近年来由于受世界经济下滑的影响,从2013年至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从2912.34亿美元下降至2647.73亿美元,在我国商品出口中的比重也有所降低,但出口比重一直保持在10%以上。近一两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温和复苏,我国版权产业对外贸易出现了回稳向好的趋势,2017年我国版权产业的商品出口额比2016年增长9.6%,扭转了连续两年出口下降的局面,占我国商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为11.70%,比2016年提高0.18个百分点。
【延伸阅读】
版权产业的概念和作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版权产业定义为“版权可发挥显著作用的活动或产业”,按照版权发挥作用的程度,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核心版权产业,是指出版、录音、电影、广播电视、软件、网络等所有产值来自版权的产业;第二部分是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是指电视机、录像机等为核心版权产业提供便利设备的产业;第三部分是部分版权产业,是指建筑、纺织、家具、玩具、灯具等与版权相关的产业;第四部分是非专用支持产业,是指运输、批发、零售等促进版权传播、发行的产业。版权在上述四类产业价值创造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
版权产业属于智慧密集型产业,具有高技术、高智力、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等特点。现代版权产业既是文化与经济的融合,也是高科技与现代服务业的结合,已经将科学技术、文化创意和商业运营紧密联系融合在了一起。
版权覆盖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工艺美术、建筑外观、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众多领域,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不断发展,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在版权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之上,以版权保护为手段、以智力创意为源泉的版权产业发展迅猛,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被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也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标尺。
目前,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按照WIPO的分类和标准开展了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研究。我国自2007年起持续开展了“中国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的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