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记者焦莹)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12月30日),距离《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的“最后期限”12月31日只剩最后一天时间,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到案56人。
今年8月23日,国家监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共同发出《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
《公告》向外逃人员发出通牒,也为他们划出自动投案的“大限”。
按照公告的表述,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有效挽回被害单位、被害人经济损失,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公告发出后几个小时,加拿大航空的AC11次航班抵达上海浦东机场,职务犯罪嫌疑人吴青结束了五年的外逃生涯,回国投案自首。同一天在上海,外逃24年之久的贪污犯罪嫌疑人倪小沪也回国投案。此外,还有不少出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分析指出:“我们发布公告,目的主要是要以一种更加明确、更加公开的方式,来宣示我们在境外追逃当中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至于对投案自首的认定,我们是不附期限的。即便是在公告期限过了以后,能够自动回国投案自首的,我们也会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他们进行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