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3日电(记者汪军)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大方县委原书记张瀚时涉嫌受贿罪一案,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瀚时利用担任大方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5月,张瀚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后,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张瀚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