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3日消息(记者朱敏)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农业农村部2日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在生猪屠宰及生猪产品流通等环节全面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根据公告要求,生猪屠宰厂(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做好非洲猪瘟排查、检测及疫情报告工作,并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生猪屠宰厂(场)应当在驻场官方兽医组织监督下,按照生猪不同来源实施分批屠宰,每批生猪屠宰后,对暂储血液进行抽样并检测非洲猪瘟病毒。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冯忠武曾表示,要严格规范生猪屠宰行为。养殖场的生猪经过检测,确保无异,在兽医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指定路线运输生猪到指定屠宰厂。屠宰后对血液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相关产品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公告还要求,在生猪屠宰厂(场)检出非洲猪瘟病毒阳性的,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阳性生猪和生猪产品的溯源追踪,对生猪来源养殖场(户)及其周边地区进行严格检测排查。冯忠武表示,将加快调整猪肉供应链,大力推行“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指导强化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防疫管理,保护基础产能。鼓励各地和大型养猪企业按照区域化管理要求,探索建立无疫区和无疫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