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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里“画风”突变 微商代购应对《电商法》花样百出

时间:2019-01-03

央广网北京1月3日消息(记者张明浩 河南台记者杨扬 江苏台记者丁凤云)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社交媒体的发展,带火了“微商”“代购”这一新行当。但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个行当面临着一个全新的开始,经营者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将受到约束。

也就是说,想做微商、代购不是那么容易了。而就在《电商法》落地的同时,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朋友圈里的代购“画风”突变,一大批“神文案”出现。

这两天,郑州市民周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代购“画风”突变。一套韩国某品牌化妆品,以往代购的配文是“太难买了,现货一套,支持微信支付宝,手慢无”。现在只有简单一张图,配上一句英文“do you need……”。

除了英文、日文等外文广告外,朋友圈代购里还出现了很多“神文案”。比如,“倩碧”的黄油被描述成了“隔壁村倩倩的弟弟,有油、很清新”,“悦木之源”的化妆水被描述成“蘑菇和灵芝炖的汤,家里还有两碗”等等。为了防止图片侵权,有的代购成为灵魂画手,配上了手绘的图案。各种品牌的口红、眼霜……一副“不怕我画不了,就怕你猜不到”的架势。有代购调侃,“不掌握点外语、绘画、文学功底,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干代购的”。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已经实施,不过各大平台对代购的监管没有出具体细则,导致一些谣言在代购圈传播,比如“敏感字眼交易双方封号”、“不能微信直接付款”、“朋友圈限流和降权”等。

某代购小王说:“发那种手绘图,开玩笑地讲以后大家不要随意发敏感字。但这些猜测的意味比较大,并不是说有实锤(规定)不能发。”

《电子商务法》规定,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朋友圈里的微商、直播平台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营业执照,都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这里也要排除几种情况: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都不需要登记。

而对于大多数微商、代购来说,他们当然还是属于前一种情况,不少人的担心是,自己的小生意,真的要凉了。事实究竟如何呢?

《电子商务法》让一部分代购望而却步。从事代购行业的高女士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同事卖东西都是自己在家画个图,然后在网上去卖,就是做的不是很明显的那种图去卖,要不然都不敢卖。就算是办营业执照,你从外头带东西回来,还得再交一份税,价格增高之后,你卖贵了别人不要,好多同事都不做这个行业,都直接转行了。”

不过,与这种“观望”“规避”的态度不同的是,在淘宝平台上做着东南亚代购的稽女士,最近一直在想办法如何办理执照。她告诉记者,2018年12月以来,京东、考拉海购等平台上做代购的不少店家都遭遇了关铺处理,淘宝上由于体量比较大,平台也开设了方便注册的通道“淘宝小镇”,百货类、化妆品类拿下电子营业执照并不难。但由于她卖的食品,又没有真正的实体店,目前针对这一块还缺乏具体操作细则,所以比较困扰。

北京伟石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廷德对此建议,不申请执照、“靠画图”继续代购的行为一经发现,“后果很严重”。因为,从事代购行业的门槛变高也意味着监管的加强,消费者为了自身权益,也要自觉远离这种没有登记备案的代购行为。

淘宝女装类头部卖家韩先生认为,新规的出台是一件好事,整个行业也将会得到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经营一家二手奢饰品店的微商店主小凡也说,对于正规做生意的微商来说,《电子商务法》只会净化整个电商环境。

部分跨境电商平台也表示,新电商法启动后,海外代购将走向正规化,对于优质商家及消费者双方也是利好。

某跨境电商负责人刘莉说:“受冲击比较大的,是一些处于灰色地段的代购、买手,对于真正依法做跨境电商经营的人来说,应该是个好事情,因为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不平等的竞争。”

《电子商务法》中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文博说,有些人会把《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误读为遏制微商代购等个人创业者的发展,但事实并非如此。《电商法》实施之后,微商、代购都会受到严格的监管,比如卖假货、配套服务没有保障等乱象都能得到治理,有效地为电子商务这个新兴的领域指明了一个健康合法的发展渠道,有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

也有网友担心,如果网商平台趋于严格,那以后开网店的人少了,商品的价格肯定会上涨,并不利于消费者。对此,电子商务专家洪培林说,恰恰相反,《电子商务法》的出台是为了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环境。

洪培林说:“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讲,电商法出台以后,可以帮助我们在网上买到更加放心的产品,因为所有的商品都要求有一个追溯的机制。同时也要求当消费者在网上消费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相关平台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可以确保我们买到的东西或者购买的服务有据可查、有根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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