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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健涉嫌传销和虚假广告犯罪被立案侦查 解析:直销和传销界限在哪里

时间:2019-01-02

央广网北京1月2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天津“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今天通报,自“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进驻以来,经过调查取证,事件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本着依法依规依事实的原则,相关部门对权健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进行立案侦查。权健事件以来,关于直销与传销的讨论甚嚣尘上。直销和传销,界限在哪里?该怎么监管呢?

今天公布的权健事件相关通报明确,联合调查组经前期工作发现,权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公安机关已于2019年1月1日依法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疗养生场所、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联合调查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天津绝对不允许打着直销的旗号干着传销的勾当。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态度是严厉打击、严厉查处、绝不手软。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权健自然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商务部直销企业的认证,媒体梳理发现,它旗下的化妆品、保洁用品、保健食品3类共40种产品,可在天津、四川、浙江等10个省市进行直销活动。

权健被质疑以后,其销售模式是否合法,也为社会广泛讨论。

江苏盐城的陈女士多年前曾被家里的亲戚拉到权健的活动中,现在都能回想起当时的细节。她告诉记者:“亲戚他反复地说,忽悠了我们夫妻两个都去,到镇江去听课,还专门包了一个中巴带我们过去,就觉得不好意思拒绝,去看看,去的路上他们有工作人员在车上反复的用小喇叭在宣传。第一个,他就是说能治什么病。第二步就是说不但能治病,而且还能挣钱,不仅包括治病的钱,还能帮你挣到更多的钱。你想不想要房子?你想不想要宝马?真的是特别有诱惑性、鼓动性。”

在陈女士看来,这种拉人头、靠鼓动来进行销售的模式,已经不是合法的直销。按照我国《直销管理条例》,“‘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在法律上,两者之间究如何界定?中国人民大学商法教授刘俊海说,区分直销和传销,有这样几个标准:“直销是经过商务主管部门颁布专门的直销行政许可予以确认的一种商业销售方式。传销是被法律禁止的一种营销方式,刑法还规定了组织和领导传销罪。其实两者在发生认识的困惑的时候,重点把握几个核心特征,一个就是直销企业是不是有直销业务的行政许可,传销不可能有。第二个就是传销的核心商业模式是拉人头,组建金字塔的商业架构,也就是让加入的人逐层发展下线,一层吃一层,这里边很多商品,与其说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还不如说是用来作为传销的一个道具和工具。另外,即便是有的企业领取了直销企业的行政许可,但是也不担保它一定不实施违法违规的行为。”

刘俊海认为,在执法实践当中,非常重要的衡量标准是消费者的权益是不是受到侵害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不是受到了干扰和破坏。

法治周末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相关信息,发现不少直销企业都曾遇到过“传销争议”,而80%以上直销企业涉及保健品业务。

作为保健品类产品曾经的购买者,陈女士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她说:“我们普通老百姓对保健品还都比较迷信。我自己是一个很理性的人,但是在自己亲人生病,特别是患癌症的情况下,哪怕我明明知道这个东西是一个骗局,但我还是要去尝试。”

权健涉嫌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对销售行为管理的第一步。刘俊海认为,未来可以考虑对现行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进行修改,将其提升至立法层面。

刘俊海说:“这两个行政法规包括直销条例和打击传销条例是2005年颁布的,距今已经近14年了。我个人认为下一步应当对于现行的规范直销条例和打击传销条例进行全面修改,最好提高行政法规的立法层次,把两部条例合并为一部法律,从行政法规上升为法律层面。另外就是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包括商务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真正打造一个跨市场、跨区域、跨部门、跨产业无缝对接、有机衔接的打击传销的监管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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