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8日在北京举行,中国科学技术部当天对外公布,国家科技奖奖金标准自2018年度颁奖起已进行适当调整,其中,备受瞩目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奖金由每人500万元(人民币,下同)增至每人800万元,并且全部授予获奖者个人,由个人支配。
中国科技部介绍说,为充分发挥国家科学技术奖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激励作用,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度起对国家科技奖奖金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由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
二是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奖金标准由100万元/项调整为15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标准由20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万元/项调整为15万元/项。
据了解,这是中国国家最高科技奖设立近20年来奖金标准的首次调整,1999年设立国家最高科技奖时,规定500万元奖金“50万元属获奖人个人所得、450万元用作科研经费”。同时,本次调整也是参考国际惯例,而将奖金全部授予获奖人个人是国际知名科技奖励的普遍做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