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张子扬)中国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8日在北京说,201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收缴猎枪1.2万支、气枪4.2万支、火药枪3.8万支、射钉器改制枪支和其他枪支5.4万支。其中,射钉器改制枪支和猎枪、火药枪,大多数是山区、林区、牧区的牧民、村民私自改制。
钱熊飞当日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媒体透露了上述数字。
他说,大多数气枪都是枪支爱好者通过网络购买,用以收藏。其中,警方也收缴了少量的军用枪、仿军用枪,这些都是一些不法分子从境外走私入境。
钱熊飞还就目前破获的案件情况作出分析:
――非法制贩、走私枪爆物品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绝。有些制贩枪支案件,涉及线索比较多,跨区域团伙作案明显。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通过网上联系交易、利用寄递物流贩卖枪支零部件,化整为零,进行组装。少数不法分子通过边境通道,内外勾结,从事走私枪支违法犯罪活动,这类犯罪往往隐蔽性强,查处打击难度相对较大。
――仍有一些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尽管这几年警方持续加大收缴力度,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社会上一些非法枪爆物品仍未彻底收缴上来,发现难度大。同时,由于市场仍有需求,有一些枪支爱好者,出于收藏、爱好、狩猎等目的,非法获取枪支弹药。
――枪爆犯罪往往与黑赌毒犯罪交织。一些不法分子千方百计想获取枪爆物品,以枪护毒、以枪护赌的情况相对突出。
――利用枪爆物品作案仍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实施个人极端犯罪,甚至有的因为矛盾纠纷引发冲突,造成人员伤亡。这类犯罪数量不大,但影响大、危害严重。
钱熊飞说,针对这些情况,公安机关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持续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社会面收缴力度,坚决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枪爆物品危害社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