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月15日电 (夏莹)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长江(安徽)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
多年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砂采石等人类活动影响,长江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水生生物保护形势严峻,水域生态修复任务艰巨。因此,《意见》指出,当前长江(安徽)水生生物保护有多项任务,分别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实施珍稀濒危物种拯救行动以及加快推进重点水域禁捕等。
《意见》要求,实施以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抢救性保护行动。加强长江江豚栖息地保护,开展长江江豚迁地保护行动,切实加强长江江豚种群保护。加强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基地的建设,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和水族馆,建设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人工驯养繁育和科普教育基地。
同时,结合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在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长吻 、刀鲚、“四大家鱼”等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关键生境建立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或其他保护地,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理。
《意见》指出,要强化科技支撑,深化水生生物保护研究,加快珍稀濒危、地方特有水生生物人工驯养和繁育技术攻关,开展生态修复技术集成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水生生物保护模式和技术。支持建设长江流域重要水生生物物种基因库、活体库和珍稀濒危、地方特有物种遗传学研究,以及利用基因技术复活近代消失的水生生物物种的探索研究,支持以研究和保护为目的开展鱼类网箱养殖、繁殖等工作,提升物种资源保护、保存和恢复能力。
此外,《意见》明确提出,要科学划定禁捕、限捕区域。水生生物保护区率先实现常年禁捕,到2020年,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常年禁捕的禁渔期制度。建立健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巩固渔民上岸安居后续工作,通过资金奖补、就业扶持等措施,引导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