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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时间:2019-01-15

深圳法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 本报记者 唐荣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的司法体制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2015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承担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2016年1月1日,深圳市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面集中统一由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介绍,此后深圳市委、市政府批复建设“深圳行政审判中心”,供深圳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使用。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不是简单的案件集中,而是司法资源的集中、体制机制的深层次优化。基于这一认识,盐田法院在创新机制、提升效能、保障公正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着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型、创新型、智慧型现代化法院”。

盐田法院先后出台《关于统一行政审判裁判标准工作规定》《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简单行政诉讼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分类审理的规定》等规章制度,规范案件审理流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提升裁判尺度统一。

此外,盐田法院通过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形成了“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构建简单案件快速审、普通案件标准审、复杂案件精细审、专业案件专家审的四层格局。探索确立了以客观标准为主、主观标准为辅的繁案简案划分识别标准,建立立案环节案件甄别分流机制。

盐田法院为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强化简单行政案件当庭宣判工作,对行政裁判文书还施行了简化改革。对审判经验成熟且基本要素趋同的工伤认定、交警处罚、投诉举报、信息公开等案件适用简化文书样式,并且不断扩大简化裁判文书的适用范围。

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三年来,盐田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得到不断加强,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问题得到有效破解,人民群众诉权保护更加充分。

改革三年来,盐田法院从改革前行政案件年均在20件左右,转型成行政案件审判为主业后,三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899件,审结15663件。其中,近六成行政案件在一审阶段得到实质化解。除去不需要开庭审理可径行驳回起诉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盐田法院出庭应诉408人次,涉及案件76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走过场”的现象明显改观,得到当事人的认可赞同。

2016年度盐田法院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2017年联合深圳市中院发布2017年深圳市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十大”典型案例,有力提升行政审判社会影响力,促进依法行政。

2017年6月,“法智云端”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作为专门针对行政案件的办案子系统上线试运行,实现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案件的立案、材料递交、文书送达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017年10月,深圳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率先在盐田法院上线运行,“法智云端”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相嵌套,通过智能提取案件关键信息,实现简单案件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复杂案件裁判文书辅助撰写,助力审判效率叠加。

2018年5月,盐田法院开始试行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盐田法院主动运用新科学、新技术所有办案过程网上留痕,有据可查。所有案件归档卷宗全部扫描形成电子档案,案件上诉时同步向二审法院提交电子卷宗,上诉过程随时跟踪。该项建设成果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高度认可,入选2018中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年度“蓝皮书”。

“今后,盐田法院将继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实现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现代化;优化机制,持续推进专业型、创新型、智慧型法院建设;践行公正,助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盐田区法院副院长王惠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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