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李家沟煤矿“1・12”事故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被刑事拘留
中新网西安1月14日电 (记者 张一辰)记者从陕西省神木市官方获悉,神木市公安局14日依法对神木市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某和李家沟煤矿矿长胡某某、安全矿长王某某、生产矿长牟某某、总工程师屠某某、掘进队队长张某某6人进行刑事拘留,并冻结企业银行账户。
图为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 钟欣 摄1月12日16时30分许,陕西省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事故。经核查,当班入井矿工共87人,事故发生后66人安全升井,经搜救确认21人遇难。13日,21名遇难矿工遗体已经全部升井。
图为神木市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 钟欣 摄神木百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营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与销售等。该企业神府矿区李家沟煤矿矿井建设规模为45万吨/年,后经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同意改为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