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5日消息(记者刘一荻)记者今日从海关总署获悉,截至目前中国海关已经与新加坡、韩国等9个经济体的36个国家(地区)实现“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对上述国家(地区)的出口值已占到我国出口总值的约45%。此外,据中国海关调查显示,我国AEO企业货物出口到已实施互认国家(地区)时,查验率可降低60-80%,通关时间和通关成本可降低50%以上。
海关总署解释称,为促进国际供应链安全和便利,世界海关组织倡导并大力推行AEO制度,旨在通过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高的企业进行认证,给予企业相应的通关便利,从而在确保贸易安全的前提下,显著提升贸易效率,大幅压缩通关时间。
目前,中国海关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主要贸易国家为重点,全力推进与相关国家的AEO互认磋商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中国海关与日本海关签署了互认安排,与以色列正式实施互认,同时与蒙古、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完成了互认磋商;与马来西亚、塞尔维亚、俄罗斯、伊朗、墨西哥等10余个国家正在开展互认磋商。
此外,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2018年,海关总署以关检融合改革为契机,颁布了新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出台了新的AEO认证标准,基本形成新海关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体系,实现了国际贸易供应链上各类参与企业信用管理的全覆盖。在大力推进AEO互认的同时,中国海关对国内AEO企业开展信用评估,通过动态监控与评估,确保中国AEO企业持续守法合规经营。同时,中国海关还对已签署的各项AEO互认安排开展实施成效评估,从通关时间、查验率等不同角度对已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估,推动便利措施有效落实,不断提升AEO企业“获得感”。
“AEO认证促进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发展,通关效率大大提高,我们基本上不用到现场海关办理递单放行手续,而且查货率低。这不仅方便了企业,而且大大节省人力物力。”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关务负责人张存荣深表示。
海关总署表示,今年中国海关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俄罗斯、伊朗、马来西亚、阿联酋、塞尔维亚、马其顿等“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国家海关以及巴西、墨西哥、乌拉圭等新兴经济体国家海关的AEO互认磋商,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发挥好中国海关的作用,更大力度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