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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厅官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立案

时间:2019-01-17

广东三厅官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被立案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民众领举报金 索有为 摄

中新网广州1月16日电 (记者 索有为)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6日联合举行广东省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民众代表公开发放奖励金。

据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广东省扫黑除恶办主任张庆宏介绍,广东警方去年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广东检方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各级法院作出生效判决601件2361人。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厅级官员3人,处级官员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下,广东社会治安持续好转,民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据统计,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测评显示,2018年广东民众安全感得分提高2.02分,相比2017年提升2.5个百分点。

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有的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民众的“村霸”典型,如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新庄村以陈某辉、陈某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宗亲关系为纽带结成涉黑组织;有的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的行霸、市霸典型,如江门市新会区以蒋某达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沙堆镇农村地区,控制猪肉市场,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有的是“以黑护私、以私养黑”的典型,如汕头市龙湖区以谢某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的是党政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甚至沦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的典型,如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梁某棋案;有的是党政官员失职失责泄露民众举报信息的典型,如湛江吴川市覃巴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案等。

广东省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索有为 摄

广东省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索有为 摄

据通报的湛江吴永洪案案情,2018年9月,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移交的反映吴川市覃巴镇党政有关官员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等人违反“上提一级”“县区兜底”的线索管理规定,未经请示汇报便将该问题线索直接签批给覃巴镇党委书记张阁良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吴永洪处理。吴永洪经与分管扫黑除恶工作的覃巴镇党委副书记庄一峰商议后,严重违反线索管理规定,将《举报信》复印给被举报人之一的覃巴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宁伯承。其后,宁伯承经由覃巴镇那碌村村民潘添将《举报信》复印件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主要被举报对象那碌村原村长潘观景和那碌村委会原副主任潘阮平,导致了泄密事件的发生,潘观景通过他人打电话并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和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张阁良、宁伯承因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吴永洪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庄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甫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6名党政官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据了解,广东民众对扫黑除恶的参与度明显提升,根据官方制定出台的举报奖励办法,全省累计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全省共有381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当天,7名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民众代表头戴“喜羊羊”头饰当场领走数额不等的巨额奖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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