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6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这两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多种异常状况。比如,自己“被开公司”了,莫名其妙地成为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高管。有人发现自己“被就业”了,名下出现了从来没有见过的供职单位;有人发现自己的供职单位还是已经离职多年前的信息等等情况。这些异常状况,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又该怎么去解决?
在上海工作的陈世俊被注册成为重庆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家公司曾经在税务部门开了1000万元的发票,处于纳税“非正常状态”。重庆税务部门联系陈士俊核实这件事的时候,他完全不知所措。陈世俊说:“税务那边说,‘你知不知道这个公司开出去发票有1000万’,当时听了也是头都晕,我觉得这么容易冒用别人的身份证去开一个公司,就是存在着一个很大的漏洞。如果这是一个形式审查的话,就被不法分子给利用起来,然后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也给我们被冒用身份证的人带来很大的麻烦,而且现在没法处理这个事情。”
记者所掌握的与陈世俊有类似遭遇的有近百人,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多数人被注册的公司,都不在自己经常工作生活的地方。
一位被冒名注册了十家公司的人质疑,工商部门在当初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有没有切实履行核查基本信息的职责。他说:“毕竟人家盗用我们的信息,他是要确认头像、签字的,办理人员肯定没有按流程走。因为身份证上是完全有我的相片的,不可能他看都不看,他就能申请了十家公司,还不是一家,他的资本还很吓人,5500万、5400万、900万的……”
除了“被注册公司”之外,最近一段时间,也有不少人向媒体反映,他们在填报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发现,自己还“受雇”于从来没听过的公司。
对于这种“被入职”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回应称,遇到这种情况,可能是个人身份信息被冒用了。一方面可以在个税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处理涉税信息冒用问题,如果属实,税务部门将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依法处理。
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近百人被注册公司一事,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当初有没有尽到审慎核查的义务?身份证遗失后,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切实保证已经丢失的身份证不被一些人用来实施不法行为?昨天下午,央广记者联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公安部,截至发稿前,还没有得到答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分析,出现这些情况的原因,除了有人为了谋取不法利益盗用他人信息之外,企业注册登记部门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对于登记资料的审核采取形式审查的态度,所以有的时候就“萝卜急了不洗泥”,只要是开办企业的人拿着材料来了,有身份证复印件,不管是不是本人,马上就给他接收材料,甚至发营业执照,也是说仅仅是想到了快注册,而没想到安全注册、依法注册。
刘俊海认为,如何合法、迅速、有效地解决这些群众遇到的问题,不应该只是这些被冒名群众的事情。他说:“这种身份信息被滥用情况不是今天才存在的,只不过由于个人所得税App没有上线,自己的名字被别人盗用,自己不知道而已。市场会失灵,监管者不该失灵。企业和商人有可能不能慎独自律,监管部门不能出现懒政惰政怠政的现象,不能采取一推二、二推三的方式,把群众的投诉、举报推到其他地方,或者是由本部门推到其他部门,每一个部门都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我们的监管部门一定要发挥监管的合力,公民个人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任何一个部门,包括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提交举报信息,应当建立一张全国的投诉网,专门解决公民身份信息被滥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