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检察机关刀刃向内做好内功
◆ 深化职能职责当好法治参谋 ◆ 适应时代需要补齐工作短板
◆ 发挥外脑作用提升监督水平 ◆ 自家人涉黑恶一律严查严惩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徐鹏
2019年全国检察长会议1月17日在北京落下帷幕,一张崭新的检察工作“施工图”铺就眼前。
在这次会议上,《法制日报》记者听到最多、感受最深的一个词,莫过于“做好内功”。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的话说,将“做好内功”细化为一系列思路举措,要从深化职能职责调整和补齐业务建设短板上双向发力,勇于“刀刃向内”,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深化职能职责调整
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
2017年11月,在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王某与赵某因琐事引发打斗,致赵某轻伤一级,王某轻微伤。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赔偿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鉴于王某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参加不起诉公开宣告。此案从受理到结案只用4天时间。
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案,起源于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济南、青岛等18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其间,济南、青岛两地各试点检察院坚持实体从宽、程序从简的思路,共适用认罪认罚办理刑事案件12597件,案件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的平均45天缩减至21天。
2018年10月,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系统规定,标志着这一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担负着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并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职能。
在最高检有关负责人看来,如何让量刑建议更加精准、符合案件实际和法律规定,对于检察机关是个考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检察人员要对以往类案进行分析,从中掌握量刑规律。在初期个案办理中,主动与法院沟通,促进法律规定有效落实。
公共利益“代言人”,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角色。刚刚过去的2018年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后的开局之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公益诉讼案件11.3万余件。其中诉前程序案件10万多件,提起公益诉讼3000多件,分别是两年试点期间的13倍、2.8倍。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空白、诉前程序空白均已消灭。
“未来三五年是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多发、稳升阶段,之后将稳平、稳降。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要认真总结,发现规律和问题,与法院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衔接,完善顶层设计。”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
2019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危”与“机”同生并存。作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职能部门和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供给侧,检察机关将积极深化职能职责调整,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
“检察机关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做到标本兼治。主动充分地履行监督职能,必须源于个案又脱离具体案件,强化社会面治理。”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具体而言,就是对案件反映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等,敏锐地抓住、深入地分析,实事求是提出建议,努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实际上,这一指导思想已从高位推动,做出典范。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历史上第一份检察建议。在这份检察建议的制发过程中,最高检认真分析近些年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围绕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同时,请各省级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给省级政府主管领导送上检察建议,一并转交最高检的检察建议,从而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
收到检察建议后,教育部专门部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前不久,教育部正式回函最高检称,拟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等。
补齐业务建设短板
监督者自我提出更高要求
2017年,全国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是2013年的两倍,同期检察机关受理的行政申请监督案件上升86.9%。来自最高检的这组数据可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在行政案件中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
然而,行政检察工作无论是理念还是实践,包括重视程度、投入程度,相比其他检察业务都存在明显差距。用最高检有关负责人的话说,行政检察是“弱项中的弱项”“短板中的短板”,其他检察监督工作已经到“好不好”的阶段,而行政检察总体仍处于“有没有”的阶段。
近乎于荒漠,更有可能画出又新又美的图画。
行政检察工作被形容为“一手托两家”,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肩负双重责任。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接下来,行政检察要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做到精准,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多与审判机关、行政机关沟通,争取收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补齐业务建设短板的动力,更多来自新时代、新使命带来的压力。
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专项报告时,有出席人员指出: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
对此,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坦言:“我们离这个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监督者必须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必须努力做到政治上更敏锐、业务上更精通。”
今年4月,最高检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说,民事检察业务要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各级检察院都要用好“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有法律背景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作用,借助他们的实践经验、专业知识、法律和政治智慧,促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市级以上检察院原则上都可以组建起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
根据中央印发的“三定”规定,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已经落地。紧接着,就是要下大力气把政治和业务培训高质量高标准力推到位。
1月7日,《法治中国说・大检察官说》在央视开播,在连续5集的节目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童建明、张雪樵、陈国庆4位二级大检察官走上讲台,分别对刑事法律监督、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4个公众普遍关心的话题发表主题演说,与受邀专家、地方政府代表、媒体代表、一线办案检察官、案件当事人进行深度交流,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检察机关的工作特质,给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以来,最高检领导班子成员已有13人次走上讲台,讲政治、讲业务、讲学习心得。作为推进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的一项抓手,建立大检察官上讲台制度,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亦被多次提及。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新的一年里,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检察业务学习平台“检答网”等多项实际举措将得到有力推进。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2018年,最高检围绕金融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正当防卫、公益诉讼,共发布4批13个典型案件。这4批指导性案例的制发体例进行了改版,引发检察学术界和实务界的积极反响。
2019年,最高检将持续推进指导性案例制发体例的完善改进工作。
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实际,定期梳理发布本地的典型案例。各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尤其要注意总结典型案件,无论是成功的还是负面的,只要有典型意义就要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对各诉讼环节的不同认识,也要善于用案例说话。
扫黑除恶刀刃向内
“保护伞”应发现未发现失职
“要坚持刀刃向内,凡是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绝不姑息。”最高检有关负责人透露,最高检将汇总梳理一批检察环节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集中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
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开启决胜全面小康大门的关键之匙。2019年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承前启后阶段的关键之年。
办案实践表明,凡能够长期猖獗作恶的黑恶势力,背后无不有“保护伞”的存在,即便是一般的恶势力,背后也有力量支持、纵容。而在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部分地区仍存在“见黑不见伞”的情况,铲除黑恶组织数量与打击“保护伞”数量之间明显不平衡。
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当前,大批涉黑恶案件进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省级检察院要及时调配工作力量,集中优势兵力办好大案要案,选调检察官到案件较多的地方帮助工作。最高检将抽调检察业务专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指导。
“在检察办案环节,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各级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环节要主动深挖彻查,同时对近年已审结的案件要回头看,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处的,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