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天下无尘推动专门立法是关键
政府企业责任仍有待明确 尘肺病防治专门法律缺位
本报记者 朱宁宁
这是一部观看时需要勇气、更需要备好纸巾的纪录片。
这也是一部没有脚本、没有编排、没有预设对象,每一个故事都是现场蹲守出来的纪录片。
它就是大型医疗纪录片《人间世》第二季。从1月1日开始,这部纪录片目前已播出三集,豆瓣分值高达9.5分。而几天前播出的第三集《呼吸》,镜头对准的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尘肺病人。
故事的开头就告诉我们,一呼一吸,这些常人眼里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对于尘肺病患者而言,却是一种奢望。而活下去,正常地活下去,这就是我国尘肺病农民工的需求。求医、换肺,一场生死赌局,就此展开。
与该片几乎同时面世的,还有一份报告――《中国尘肺病农民工生存现状调查报告(2018)》(以下简称《调查报告》)。这也是大爱清尘发布的第五本有关尘肺病农民工的年度调查报告。今年的《调查报告》指出了尘肺病农民工在医疗保障、生活补助及预防宣传方面的需求,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与意见。
结合目前我国尘肺病防治现状,一些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认为,必须从政策和立法两方面推动尘肺病农民工现实需求问题的解决。
落实管理措施的私企尚不足七成
《呼吸》一集中,记录了发生在无锡人民医院肺移植病房里医生和病人之间的一段对话――
医生:你之前在哪里打工?
尘肺病人:之前在金矿。我是做掘进的,粉尘太大。矿上也发口罩,但是我们干活儿觉得戴口罩太闷了,有时候就不戴了。
医生:你做肺移植的钱能报销吗?
尘肺病人:只能报很少一点。我没有进行职业病鉴定。因为那些矿上都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没人肯承认。
医生:那你的钱怎么来的?
尘肺病人:我打工赚的钱,还有借工友的钱。
……
毫无疑问,在尘肺病防治问题上,涉尘企业的作用和责任尤为重要。《调查报告》就特别关注到了涉尘企业的状态,但现状却并不乐观。
《调查报告》显示,落实职业病危害管理措施的私企只占69%左右。而根据大爱清尘近8年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因尘肺病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及职业病诊断需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委托书等原因,我国尘肺病数量存在严重被“低估”的情况。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孙洁去年提交了5份有关尘肺病的提案,今年还将继续提交关于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的提案。“尘肺病这件事源头上讲恐怕就在企业,企业主提供劳动保护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虽说现在要给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减负降费,但还是要规范企业应有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减少农民工尘肺病的新发病例。”
孙洁同时强调,落实政府职责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面。“以目前状况看,如果只靠企业来往前推,恐怕很难,还是要强化政府监管职责。”
“尘肺病农民工的问题,是几十年来中国工业化尤其是最近四十年加速工业化所带来的历史性问题,同时也是正在发生、目前没有完全控制的问题。”北京大学教授卢晖临指出,不管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还是尽量控制新增患者问题,企业作为防治主体,其责任非常关键。尤其是在预防和保障劳动条件方面,企业做得怎么样至关重要。
人大代表呼吁放开尘肺病诊断权限
《呼吸》一集中真实记录了这样一幕尘肺病人肺移植手术场景――
所有的分离工作都做完了,病人的尘肺依然拿不出来。手术医生有点着急。于是,他把手又深入病人的胸腔掏了掏,手顺着硬邦邦的尘肺,慢慢摸过来。几个手指用力一抓,尘肺终于拿了出来。
“原来是因为太重,之前我两个手指拎不动。”医生恍然大悟地说。
……
这一切都被原汁原味地呈现在镜头前,真实得让很多人直呼“不敢看”,而这“不敢看”的镜头,却也是很多人咬着牙走过的路。此番,《呼吸》摄制组将镜头转向了无锡市人民医院。这是两季《人间世》中唯一一家上海以外的医院,因为这里有着国内肺移植手术的王牌之师――陈静瑜团队。2018年,陈静瑜团队完成的肺移植手术数量位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在尘肺病患者的心目中,陈静瑜就是神,很多人千里迢迢找到他就是为了搏一个生的希望。
陈静瑜还有一个身份――全国人大代表,此前他已经连任两届代表。就在去年全国两会开幕前一天,陈静瑜到京后先来到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进行了一台肺移植手术。
作为我国肺移植第一人,这些年来,陈静瑜一直致力于向公众科普有关尘肺病、器官捐献、绿色通道和脑死亡的医学知识,无论是微博、讲座还是纪录片,他都积极参与。他更是连续多年在全国两会期间专门为尘肺病农民工发声。
“应当放开尘肺病诊断权限,将尘肺病的诊断回归给呼吸科医生,将尘肺病的诊断和职业病的鉴定分离开。”陈静瑜认为,法律认定是否有明确职业史和赔偿责任方,应当由相关部门去鉴定,这样早期的尘肺病人能得到及时的警醒,也能得到医生早期干预有效治疗,避免开胸验肺悲剧重演。”
防治尘肺病国家公共政策实现突破
磨砂工戴向群是《呼吸》一片中主人公之一,他被尘肺病折磨了10年。很幸运,他被认定为工伤,肺移植手术高达几十万元的费用都可以报销。用他父亲戴照章的话说:“如果没有工伤认定,这个家早就被拖垮了。”
为了解决尘肺病患者长期医疗的需求和费用负担,2018年9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将尘肺病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覆盖病种。这意味着,符合专项救治条件的尘肺病人可到本地区的尘肺病定点医院进行救治。个人无需额外缴纳大病保险费,医疗费用将按照各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的相关规定政策进行“一站式”报销,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在县级区域内住院,可享受“先看病、后付费”。
好消息远不止于此。刚过去的2018年,对于尘肺病防治工作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不但国家层面对尘肺病防治问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而且针对尘肺病农民工问题的国家公共政策也出现了具有决定性、历史性的突破与进步。2018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尘肺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并讲话,要求大力推进尘肺病相关救助及防治工作。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完善。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成为卫生健康部门新的职责。为履行好此项职责,卫健委专门成立了职业健康司,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管理工作,监督局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执法工作。
就在不久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在2019年全国卫生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思路首先是抓重点,带动全面。“职业病有100多种,重大的职业危害,一是尘肺、二是化学性中毒、三是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这三类职业病直接危害到职工生命安全,要结合实际,抓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李斌说。
立法明确政府责任是关键
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尘肺病病患近3万人,形势依然严峻。尘肺病仍占我国职业病总数的90%,而尘肺病人中农民工占到90%以上。数百万尘肺病农民工正在遭遇生死威胁,而他们的家庭也因劳动力缺失而极度贫困。
“要解决尘肺病农民工问题,需查清尘肺病问题的基本情况,这其中,既包括存量尘肺病患者的需求情况,也包括涉尘企业的粉尘危害情况。”大爱清尘创始人、北京大爱清尘公益基金会理事长王克勤说,进一步讨论尘肺病农民工的需求和生存状态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目的是提供强有力的建设性意见。
由于在尘肺病防治上法律一直缺位,到目前为止,全国范围也找不到通过行政诉讼来推进尘肺病防治和救助的成功案例。分析其中原因,北京才亮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我国宏观立法仍缺位。“目前,相关政策还停留在部门文件层面,没有变成行政法规或规章。正因如此,实践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即职业病防治法虽然规定了政府该干什么,但是应该怎么干却没有具体的配套文件。”
“政策推动和立法建构都非常重要,二者不可偏废,但只有通过全国层面的立法,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每一个尘肺病农民工病有所依,而不是仅仅落实某一个政策,因为政策具有阶段性和不稳定性。”王克勤认为,解决尘肺病问题根本的出路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立法。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张伟认为,真正解决尘肺病问题,重点是立法明确政府的责任。“尘肺病救助有两个主体,一个是企业经营者,一个是政府。如何推动两个主体把应尽的责任落实尽到,是尘肺病减缓增量和存量问题的关键。而职业病防治法针对的是所有的职业病,虽然职业病中90%是尘肺病,但是从国家的层面看,不可能专门关注到尘肺病,所以应当积极推动尘肺病防治条例的修订,通过专门的立法明确政府和用人单位的责任。”
“生命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这是写在《人间世》第二季海报上的一句话。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精准扶贫力度的加强和国家层面对尘肺病防治问题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许多针对尘肺病农民工的专门政策还会陆续出台,立法的脚步也会越来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