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太原讯(记者 冯铁飞)春节前夕,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在药品医疗器械、餐饮单位、农集贸市场及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监管检查等方面加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欢乐祥和过年。
结合太原市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旅游景区、车站、城乡接合部、农村为重点区域,以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为监督检查重点,进一步规范了药品购进渠道,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同时针对零售药店不合规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挂证”、违规网络销售药品等问题专门开展了药品零售行业专项整顿。
对春节期间经营的餐饮单位以及提供网络供餐,或是提供家宴配送的餐饮单位进行了摸底登记。经初步统计,截止目前有526家餐饮单位不停业、不休息,正常经营。
大力协调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环境整治,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做到无食品安全追溯码的进口冻品不进,未经过内包装消杀的进口冻品不卖。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市场清洁、消杀、通风,以及从业人员个人防护,顾客体温检测等疫情工作。
自2020年1月份开始,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在集贸市场宰杀、销售活禽。截至目前,太原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农(集)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3036个次,检查经营户26145个次,监测电商平台10465个次,未发现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监测各类广告163666条次,未发现“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的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