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要求经营者公示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执法人员正在按照产品目录核对在售电动自行车型号
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开展专项检查。一是严格按照《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1-52批),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经营场所内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的品牌、型号进行逐一核对,未发现经营主体销售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二是检查经营者是否在销售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对产品目录依法精心了公示。对于没有公示的经营主体,当场提出责改要求要求立即公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求经营者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进销台账,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杜亚飞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董芳忠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