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月18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市场监管局对销售无法提供“三证”进口冷冻食品的商户作出吊销营业执照、没收全部违法销售的冷链食品以及罚款5000元(已上缴)的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监管,阻断疫情传播途径,落实好冬春季疫情“人物同防”相关要求,建昌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全县冷链食品展开“地毯式”排查、“拉网式”搜索。1月8 日,该局养马甸子分局执法人员在和尚房子集贸市场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商户正在销售进口冷冻食品。经调查,该商户销售冻带鱼和王牌大虾两种冷冻食品,总重量为36.4公斤,提供不出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消毒证明。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即将情况上报,建昌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第一时间联系疾控部门对上述2批次冷链食品采样,并对密接者进行隔离等待核酸检测。抽取冷冻食品样本和密接者核酸检测结果均显示为阴性。
依据建昌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管理冷链食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对违反规定运输、存放、加工、销售进口冷冻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处罚并取缔经营机构”的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建昌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商户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同时,提醒辖区广大商户、冷链食品经营企业引以为戒,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冷链食品经营管理要求,确保全县冷链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