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的实名登记是疫情防控的重要举措,对尽早发现疑似患者具有重要意义。1月9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一系列抓好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实名登记监管工作,责令115家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零售药店关停整顿,有效规范了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
为保证退热类药品登记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完整,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5月22日起开发启用“沈阳食药监管”退热药填报系统,纳入全市食品药品网格化智慧监管系统之中,登记内容为8+4项。其中8项为购药人信息,分别是购药人姓名、药品名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址、所属街道及社区、联系电话、是否有重点地区旅居史、是否发热咳嗽等;4项为药店信息,分别是:药店名称、填报人、填报人联系方式、备注等。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续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目前“沈阳食药监管”退热药填报系统在全市13个县区4965家在营零售药店平稳运行,实现了退热类药品销售数据即时采集、自动汇总、即时横向推送。该系统启用至今,采集实名登记购买退热类药品人数184万人次,相关信息已全部推送给市、区防控疫情指挥部,并且已完成与市信息中心的数据对接,实现了数据同步接收、同步查看。
按照沈阳市零售药店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对疫情期间零售药店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营业场所环境消毒与通风、强化用药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沈阳市市场监管局从方便零售药店操作退热类药品销售信息登记和报送工作角度出发,制作了药店和退热药销售“1+1+1”,即一个规范《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操作规范》、一流程《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流程图》、一清单《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销售退热类药品问询清单》,发放给每家零售药店,指导企业严格落实退热药销售管理规定、上报程序和时间流程。
在严格执行退热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的基础上,沈阳市市场监管局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不断强化服务举措,采取更为便捷的管理措施。在增加查验身份证件类别方面,提供的身份证件除居民身份证外,对老年证、医保卡、社保卡、户口本等证件信息均予以认可。现场核实联系方式时,对老年人提供的联系电话进行回拨和确认。在确认关联人员时,如有同行人可记录核实同行人身份信息,如无同行人可对老年人直系亲属信息进行登记确认后予以销售。在加强用药服务与指导方面,零售药店派专人采取“一对一”式服务,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据了解,进入冬季以来,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召开工作部署、培训视频会议,开展督查暗访检查并做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实行“五查三核”,“五查”即一查扫码测温,二查退热药登记,三查营业人员健康监测,四查营业人员自身防护,五查场所消毒通风;“三核”即一核对实名登记数据,二核对登记数据的及时上传,三核对记录的手机号码。
张续表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严查严管药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时,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按要求对进店人员扫码、测温以及不落实销售退热类药品实名登记的企业,责令关停整顿。目前,全市监督检查零售药店实现全覆盖,关停整顿零售药店115家,有效规范了零售药店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