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1月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全省实际,印发了《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做好市场监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
据了解,《方案》从梳理完善通办清单、统一业务规则和标准、深化全程网办服务、拓展优化异地代收代办和多地联办服务、做好业务系统对接工作、完成通办事项实施清单汇聚、推进电子证照和电子文件应用等方面明确了任务要求。
目前,辽宁省已实现包含全部登记注册业务和特种设备、保健食品领域的17个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5项食品领域的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实行“省内通办”。截至2020年末,已完成全部任务目标近七成。预计到今年年底前,“跨省通办”事项将拓展到22项,同时增加6个“省内通办”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事项全覆盖。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深入推行“跨省通办”和“省内通办”工作,将进一步打破地域阻隔和部门壁垒,充分完善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实现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