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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走进乡镇

时间:2020-12-29 14:28:00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余小静 记者张文章)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围绕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于12月26日走进建瓯市迪口镇郑魏村开展2020年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绿色消费。

此次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三进”活动由福建省消委会主办,与中国·郑魏首届灯笼文化节暨“三大基地”授牌仪式同期举行。上述活动共吸引了附近的村镇居民近千人参与、旁观,为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的宣传普及取得了良好效果。

工作人员给村民发放消费维权公益读本等宣传材料。

“选购电视机时,应尽量选择品牌好、信誉好的商家,谨慎购买‘三无’或劣质小家电,要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不可使用过度服役的电视,同时也要注意电视机的分辨率、接口、硬件配置、是否是液晶面板、做工质量等方面。”工作人员为现场咨询的村民解答如何正确选购电视机。

活动现场,福建省消委会工作人员为农村消费者答疑解惑,宣传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等关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知识以及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解答选购家用电视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环节,发布传统家电及新电器消费指南,现场发放中国消费者报编印的《维权之剑》《消费维权实用攻略》等公益读本50余份,受理20多位村民的消费咨询。通过以活动带动宣传的方式,有效的促进了消费品质量安全教育走进乡镇,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消费品质量安全意识,也赢得了广大农村消费者对福建省消委会维权工作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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