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今年7月,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座谈会上,20家国内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签署《互联网平台企业 关于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承诺》,向社会郑重承诺,将依法合规经营、坚持互利共赢、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平台治理、加强企业自治和沟通协调。为切实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深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引导督促平台企业践行承诺,同时聚焦问题精准施策,促进平台经济健康规范发展,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北京:双向联动共建共享
把握发展趋势,厘清平台责任。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多次开展实地调研,了解网络经济发展现状,督促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为引导促进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业态健康发展,组织多次政企学专题研讨会,对网络直播营销模式等系列问题进行研讨,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制定责任清单,全面覆盖网络交易、广告宣传、产品质量、消保维权、价格标示等重点市场监管领域,明晰政府底线监管要求。与此同时,以清单中所列事项为依据,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平台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辖区重点涉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辖区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要求。
强化政企协作,促进社会共治。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关注平台发挥自律作用,督促其履行社会管理责任,调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社会公众各方力量,协同治理,解决问题。10月1日,抖音、快手、京东三家企业共同发布《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平台自律公约》,针对直播和短视频营销活动存在平台经营者责任落实不到位、商品经营者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推荐禁限售商品、货不对板、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私下交易、责任主体不清、消费维权不畅等问题,约定共享严重违法主播信息,建立网络直播营销信息公示制度,完善违法行为处置公示制度等。近期,携程、同程艺龙、马蜂窝、去哪儿网、美团等互联网旅游行业龙头企业也将联合签署《互联网旅游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互联网旅游行业规范发展。通过自律公约,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新业态治理创新,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强化企业自治。
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协查协作技术支撑。2018年,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红盾云桥系统应用协议,通过建立网店经营者数据交换、涉网案件协查、网络商品抽检等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涉网案件执法效能,净化了网络市场环境。截至目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红盾云桥系统向淘宝、天猫、1688平台发出协查申请近300件。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完善京东、美团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协查协执工作机制,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指导京东、美团平台共同研发信息化监管协作平台,打通了平台与各地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在违法行为发现、监管协作、联合惩戒等方面积极探索,建设完成了红盾京通、美团政企通协查系统。目前红盾京通、美团政企通已面向全国完成案件协查近百件,极大的满足了全国各办案单位的在线协查需求。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基础,逐步将大型网络交易平台纳入监管合作范畴,通过政企合作规范企业发展、促进政务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联防联控,创新跨平台监管机制。今年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影响,防疫物资紧俏,市场上出现了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在电商领域表现尤为突出。因电商平台之间信息不共享,部分违法商户被一家电商平台清退后,又继续入驻其他电商平台继续违法经营。为防范上述风险,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网络市场秩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联合京东、阿里、拼多多、微店、苏宁易购等5家国内知名电商平台企业,共同对因哄抬价格、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被平台清退的商户信息在平台间共享,联合防范不法商户跨平台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其间汇集共享问题商户信息70余条,联合清退跨平台不法商户26户次,初步实现“一处清退、处处关店”,对违法者形成巨大震慑。
聚焦高风险点,双向联动加强失信惩戒。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每年定期开展两次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工作,通过对平台报送数据的清理和比对,向平台推送已被市场监管部门注吊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问题数据,建立高风险平台内经营者联合管控机制,有效提升平台入驻审查的精准度。今年,已向属地重点电商平台推送5585户涉及问题商户的数据。同时,与四川、重庆、河南、河北、天津等多省市建立平台内经营者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定期将北京平台上的外省平台内经营者信息转送属地市场监管局,协助外省做好涉网主体监管工作,外省市也及时将高风险平台内经营者信息反馈至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做好数据完善和平台治理工作。
下一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引导更多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制定自律公约;进一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跨平台联防联控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风险信息的种类和范围,探索将职业索赔人、失信被执行人等自然人信息纳入预警范畴,鼓励引导更多电商企业参与,提升试点工作影响力,扩大试点工作效应。(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
上海:积极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
大力指导平台依法合规经营。根据今年疫情防控、长江禁渔等工作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研究禁限售名单,要求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加强系统筛查和人工审核,严禁涉嫌违法商品进入平台销售。同时,指导平台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如,指导携程网在“平台技术服务协议”“宣传推广合同”等标准合同文本中加入“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等条款,确保平台内经营者各项宣传内容依法合规;指导国美在线平台积极参与总局倡议发起的“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三保”行动,并在线上、线下全渠道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
积极创新“互联网+监管”模式。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确保政府数据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借鉴和发挥企业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势,与第三方平台加强大数据监管合作,有效提升舆情监测和市场风险预警,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模式。指导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与美团点评合作,依托天眼系统开展“餐厅食品安全市民评价。根据负面线索信息库,从消费者评价信息中及时发现疑似违法问题、线上推送预警,监管人员快速响应、线下实地核查,疑似违法问题核实率达到72%以上。
着力强化重点领域监测监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和本市实际,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网络监测需求调研,重点研究提升技术应用、扩大网络监测领域,实践综合监管新理念。2020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实施了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防疫物资、网络传销、保健品虚假宣传表述、消费品缺陷信息、非法计量单位、商标侵权和6·18促销等13项专项网络监测,累计监测各类网络经营主体、客体商品近1亿个次,监测到涉嫌违法线索共计1255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上述线索开展了认真调查,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7起,责令改正443起,移送外省市市场监管部门89起,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清理涉嫌违法信息696条。
加强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直播电商、社交电商以及其他网络市场新模式新业态违法行为的研判、监管和查处,形成监管执法合力。2020年1月至9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协作,共计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传销线索2条,涉及违禁品线索353条,报市通信管理部门关闭涉黄网站1117个。同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公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基础信息和各部门履职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监管执法信息,发挥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作用,进行全网警示。
全面调研直播电商行业发展现状。针对直播电商在高速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对本市各类直播电商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走访,全面了解直播电商行业现状及运营模式,厘清各方主体关系,研究规范直播电商行业问题的难点,探寻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积极向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合规指导,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引导平台企业先行建立企业自律规范,通过完善规则、加大技术投入力度,提升平台治理水平,规范直播销售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
浙江:压实平台责任 促进社会共治
压实主体责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指导平台依托互联网与数字技术,构建主体准入、商品管理、广告与经营行为监测等治理体系。阿里巴巴、蘑菇街和贝贝等已实现与省市场监管的大数据校验,确保每个经营主体信息真实、可追溯,还能及时清除失信商家。与此同时,分局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浙江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平台坚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坚决反对利用技术手段强制、胁迫商家签订独家协议的行为,保护商家在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享有平等的谈判地位,保护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和选择权。
强化行政指导。对于网络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涉及到平台经营者的,省局网监分局依法指导企业坚决落实、积极整改。比如,就阿里巴巴与格兰仕之间的商业纠纷,积极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消除分歧继续开展互利共赢的合作。积极发挥全国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的作用,定期开展抽检,建立品质信息共享机制,对于不合格的商品,及时采取下架、删除等措施。指导阿里巴巴率先接通国家3C数据库,做到实时匹配和校验,得到有关单位高度认可。
推动社会共治。指导阿里巴巴联合品牌方建立“大数据打假联盟”(AACA),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通过“红盾云桥”建立线上连接互动机制,及时处理平台与执法机关之间的执法协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事务,其中执法协查的响应时效,从平均6个月降为24小时;依托人民调解、大众评审等机制,处理有关纠纷与争议,力求“矛盾不出网”,打造数字时代“新枫桥经验”;准确把握“后疫情时代”对网络消费带来的影响,深入调研社交分销、网红直播、社区拼团等新型电商行业形态,及时掌握平台发展情况及其动向,牵头成立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围绕“专班干、政策包、精准定、实名制、线上走、公开查、快兑现、资金池、月度评、全程督”10个关键词精准施策,推动消费迭代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化疫情挑战为发展机遇,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
江苏:坚持“四个管网”突出“四个抓手”
抓平台筑牢监管基础。2019年12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明确电商平台要建立主体准入管理、商品准入管理、规则管理、信息管理、信用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安全管理的八项制度,既为电商平台落实法定责任提供了操作指引,也为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平台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今年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围绕平台监管,大力开展“七个一”活动,实施“组合拳”,推进系统化治理。通过组织调查摸底、实地调研、课题研究、平台自查、专项监测、集中指导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摸清我省平台底数,找准平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江苏省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试行)》在全省电商平台中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现电商平台161家,其中新发现电商平台78家,实地调研、平台自查均实现了全覆盖,形成了我省电商平台落实法定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全省平台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抓载体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准入。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做好亮照、亮证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专项督查,严查审核不严或未履行审查义务允许食品经营者入网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安全食品及假药劣药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传销行为,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还注重对电商平台的行政指导,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行政约谈,督促平台进行整改。今年9月,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专门组织阿里、京东、苏宁等省内外13家电子商务平台就禁售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相关工作通报情况,提出具体要求;全省各地针对长江禁渔工作部署,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392次、行政约谈77次。
抓监测提升监管效能。为有效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聚焦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热点问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推动监测工作常态化。
在开展常见违法行为监测的基础上,统筹各类技术资源,逐步开展针对特定行业领域的专项监测。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对熔喷布、口罩等防疫物资,以及涉及野生动物交易、长江禁渔、非法金融等领域的专项监测。在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专项监测中,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力量第一时间提炼违法行为关键词,受到市场监管总局的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使用。
此外,不断推动现有监测系统升级建设,灵活运用数据资源,提升监测效能。2020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积极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建设了网络餐饮监测、网络食品销售监测、网络价格监测子系统,为开展网络外卖、网络销售食品、网络商品价格领域的违法行为监测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积极拓宽数据采集渠道,通过采集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数据,将监管从桌面端向移动端拓展,采集app主体数据1.4万条、微信公众号主体数据5.6万条、微博主体数据5.1万条;积极开展相关违法行为监测模型研究,深入总结相关违法行为特征,初步形成了虚假宣传、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监测模型,应用于监测实践,通过推进监测智能化,极大提高了监测效能。
抓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自2017年江苏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协作机制,重点推动“三个联合”。联合部署,连续三年联合部署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2019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积极牵头开展长三角地区网络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相关工作,大力推进“网络市场多维共治、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化管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引领、网络监管交流互学”4项重点合作事项。三省一市共同开展了“网购大家评”,发布了“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组织长三角地区17家主要电商平台共同发起了“建立八项制度,履行八项义务”,践行“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倡议活动,召开了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现场会,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执法交流研讨,不断将区域协作向纵深推进。
此外,江苏省市场监管局还加强与电商平台常态化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技术优势,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与执法办案效率。(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处)
深圳:倡导诚信自律 政企协同监管
引导平台企业诚信自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引导平台企业诚信自律,践行承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法》宣贯工作,对执法人员、电商经营者及行业组织开展电商法专题培训;疫情期间,通过网上直播方式开展“诚信网络交易市场建设”系列宣贯活动,督促经营者尤其是平台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指导第三方机构深圳市众信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促进中心联合企业、第三方机构开展互联网诚信大会、质量月宣传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推广活动,邀请国际组织、电商平台、协会机构等各方代表参与,共同签署互联网诚信、网络交易产品质量诚信等公约,倡议建立互联网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规范互联网从业者行为,保障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
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商领域突出的侵权假冒、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也是重点监管对象。201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网络违法案件5130宗,罚没7176万元。
率先在全国出台《深圳市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三方信用评价及应用暂行办法》,为开展电商企业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等提供制度保障。指导第三方机构推进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成立了电商领域信用智库,构建了电子商务交易型独立网站、平台网店、平台等三类电商企业的信用评价模型,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信用分析评价,完成22103家平台网店、2908家交易型网站信用评价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通过电子标识、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等面向企业提供信用档案公示与查询服务,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监督作用。
提升协同监管效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政企长效监管协作机制,双方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手段互补,在促进品牌经济发展、数据信息共享、监管执法协助、消费维权协作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平台治理和市场监管,共建网络市场协同管理体系。同时,指导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在线和解、在线调解、在线调解与在线仲裁对接、在线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申请等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决服务,集中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并与深圳市福田、宝安、龙岗等区法院建立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对接合作机制,与广州互联网法院建立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决工作合作机制,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下一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已有智慧市场监管框架下,建设“以网管网、协同管网”线上线下一体化“智慧网监”四大工程,即为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执法、其他条块业务工作及市属其他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的“网络市场数据库建设”和“网络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工程;转型升级网络监管执法模式,实现投诉举报全流程线上办理的“涉网投诉在线快速处置”和“案件在线智能办理”工程。(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