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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通报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0-11-27 10:04:00

中国消费者报大连讯(记者张恒)“你们在门诊和住院药房中,普遍存在需阴凉储存的药品达不到储存温度条件的问题,需要马上采取措施改进;你们主要问题是药品供货商档案材料不全,需要限期补全……”日前,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对部分医疗机构、大连疾控中心等单位在药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限期改正。

据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士介绍,今年9月至今,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新《药品管理法》落实情况,分两个检查组,先后对20家市管医疗机构和大连市疾控中心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检查相关档案、记录等形式,对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在新《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和药品从业人员情况,药品的采购和验收、储存和保管、调配和使用情况,8家疫苗接种单位疫苗的运输和储存情况等进行检查。

检查中共发现缺陷项38项,问题涉及一些市管医疗机构在门诊和住院药房中,普遍存在需阴凉储存的药品达不到储存温度条件的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不全;药品供货商档案材料不全;温湿度监测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各单位增强医疗机构负责人对于药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解决部分单位药品储存条件差和药学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条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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