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11月11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向广西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检验检测协会发出提醒告诫书,要求车辆检测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禁止违规收取检测费用,多收取的要主动退还,禁止与非法中介互相勾结牟取经济利益,保障机动车车主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广西四部门表示,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切实加强收费管理,自觉纠正违规收费行为,主动退还多收费用。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构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立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或者变相提高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要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举报电话(12315)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不得捆绑其他中介服务类收费项目一起集中公示,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收任何费用。
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实施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的行为;与中介等服务机构之间不得达成纵向垄断协议;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实施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具有较大市场份额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
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要加强场地秩序及人员管理,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禁止与非法中介互相勾结牟取经济利益。场所有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代办服务的,要落实中介服务机构与经营场所分离、收费窗口分离、业务人员分离的“三分离”措施。
广西四部门表示,执法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的价格违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依法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登记。对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依法暂停、吊(撤)销资格许可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记者从广西市场监管局了解,广西四部门分别在去年9月和今年6月联合开展机动车检验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有6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因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另外,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7件,经济制裁金额19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