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王文郁)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降低审查标准、不改变监管关系、不改变各自证件编号规则、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辽宁省沈阳市试点实行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跑出沈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加速度”。
11月9日,记者在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审批部门看到,首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已经审批完成,证书上除了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等信息,还有许可项目包括: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二类备案、食品经营许可,以及一个醒目的二维码。
拿到打印后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位于沈阳市沈河区的国大药房奉天街店相关负责人在店内对记者说,今后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不用再将其他多张许可证一一贴到墙上。新证的二维码中,加载了经营药房的多张许可证信息,扫码即可显示,对各方面来说都很方便。
沈阳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审批处处长吕广向记者介绍,根据日前出台的《沈阳市药品零售行业“一业一证”实施办法(试行)》,沈阳市市场监管部门改革优化了服务流程,将申请人申办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再在《行业综合许可证》加载集成法定许可证书的二维码,实现许可信息的一码全覆盖,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许可证书,做到“拿证即经营”。
记者了解到,改革前的药品零售行业上述4个基本的许可事项,按照最短法定审批时限累计计算需要65个工作日,此次改革后整合压缩到8个工作日。对多项需要现场检查的许可项目,实行一次验收核查,一次性出具综合评定结论。一次受理、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并审批、一证准营,以1张综合许可证代替4张专业许可证,压缩审批时限达87.7%,加快了行业准营进程。
“改革将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等多个需单独审批的许可(备案)事项,由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调整为由市局统一办理(铁西区除外),避免了企业在不同审批机关分别办理药品、器械经营许可及食品经营许可。”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督管理处处长艾笑妍表示,将申请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含保健食品)许可(备案)材料集成为一套综合许可申请材料,由原来的4套材料、22项要素信息缩减为1套材料、5项要素信息,压减整合填报要素达77.2%。
沈阳市的药品零售行业实行“一业一证”后,将“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审批流程,转变为“以企业为中心”的并行审批流程,一次性录入电子审批系统,实行一体化一次受理,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因涉及多种许可需要多头审批、多次申报、多次核查的问题,极大降低了药品零售企业准营的制度成本,提升了集成化服务效能。
下一步,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还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针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试点,使改革惠及更多行业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