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李蕾 黄慧 记者薛庆元)自7月1日《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积极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10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管局莫愁湖分局与标记科联合对辖区内3家电动车专卖店进行专项检查。
建邺区电动自行车专项检查现场。
检查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全面检查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经营单位有无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无查验供货商资质、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有无建立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
检查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无厂名、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不符合GB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未获得CCC认证证书的行为;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及标志的行为。
检查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加装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非法拼装、改装加装行为。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辖区内电动车销售整体情况良好,个别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下一步,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将对电动车专卖店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规范,促进电动车市场稳定规范,保证市民购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