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0月中旬,福州市立足市情,对广告园区扶持政策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出台《促进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发展按下“加速键”。
10月20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介绍说,早在2014年,福州市广告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广告产业园。为此,福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园区和企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目前,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建设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建成面积为66.12万平方米。当前,园区广告产业状况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更好地发挥广告产业园龙头聚集、产业带动作用,实现福州市广告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福州市政府新制定了《意见》,作为推动福建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福州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制定的《意见》覆盖面更广、优惠力度更大,释放了四大利好措施。通过突出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的新路径,加大对招商机构的奖励,引进符合条件的企业,至少可奖励10万元,最高可奖励200万元;加大台资广告企业的优惠力度,通过“一企一策”的办法,引进中大型台资广告企业入驻园区,让海西国家广告产业园区成为榕台广告行业交流合作的平台;加大企业发展奖励力度,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每年分别至少可奖励20、60、350、2000万元以上;加大对广告新业态的奖励力度,鼓励在园区内设立省级以上的广告新技术应用研发、广告指数评价中心等广告行业配套服务机构,支持在园区内建立国家级新媒体、广告新技术领域的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据悉,福州市决定通过今后3年努力,初步实现福州市国家级广告园区具有功能完善的广告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广告产业要素和大型广告龙头企业集聚,广告产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对福建省广告及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