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第19届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了解,此次《规定》的制定,对加强亚运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亚运会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亚洲奥林匹克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不仅是浙江作为亚运会主办省份对亚奥理事会的承诺,也是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的必要路径。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杭州亚组委提前启动亚运会保护工作调研。2020年初,亚运会知识产权立法任务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会同亚组委正式组成立法工作小组,编制立法工作方案,并于4月形成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5月、6月期间,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亚运会赞助企业、特许企业代表和电商平台、大型商超等代表的立法协调会和征求意见会,先后历经7轮修改完善,形成保护意见草案送审稿。浙江省司法厅在接收草案送审稿后,又多方征求意见,最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于10月13日审议通过,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市场监管等行政监管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以及对涉及杭州亚运会的商标、专利、作品、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等保护规定。随着《规定》出台,必将为亚运会和亚残运会的顺利举办提供坚实的保障。(施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