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讯(记者贾珺)在中秋节来临之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批零市场、小食杂店、生产企业、餐饮单位等各环节生产、经营的月饼产品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此次月饼监督抽检236批次,其中合格234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结果表明,北京市场销售的月饼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节日期间市民可放心食用。
据了解,此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相关标准及规定,重点检验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纳他霉素、铝的残留量、丙酸及其钠盐、钙盐)、理化指标(过氧化值、酸价)、微生物(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霉菌)、非食用物质(富马酸二甲酯)等项目。
抽检发现,1批次标称丹东市源芳升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21日生产,北京纵横大地贸易有限公司经营,规格型号为80克/袋的贡膳坊粒粒黑麻月饼菌落总数不合格;1批次标称天津市永发祥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8月5日生产,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双井店经营,规格型号为50克/袋的盛和祥京式红豆沙月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天津市永发祥食品有限公司针对不合格食品提出了复检申请,但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规定,复检期间不得停止履行“立即采取封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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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场监管局发布中秋节月饼产品消费提示:
一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保存好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观察月饼的包装是否完整、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是否清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标示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厂家等相关信息。
二是购买月饼后需按照包装上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存放。贮存时限不要超过产品保质期。不要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打开包装后要及时食用,一旦发现异常,不要再食用。
三是不同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含量不同,建议消费者根据个人营养需求均衡饮食。过敏体质、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消费者,食用前要认真查阅包装上的配料表和营养标签,选择性谨慎食用。(贾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