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胡霞 记者朱海)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临近,为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9月17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市场价格监管等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
通知要求,必须按照“谋发展必须谋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属地责任、监管执法部门的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主管责任和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无事故。特别是要针对大中专(技工)院校、托幼养老福利机构、旅游景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商场超市、批发集贸市场、食品店、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月饼、冷链食品、保健食品、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调味品、酒类、进口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还要求,务必切实加强生活必需品、出行市场、旅游市场、商业零售等领域价格监管。重点是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市场和价格变化,依法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关注节日期间出行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对交通运输、停车收费、车辆救援服务和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旅游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各环节价格行为,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执行客运票价、车辆救援和停车收费政策,以及旅游经营者价格欺诈、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辖区内旅游景点价格监管,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落实旅游景点门票优惠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促销方案,规范价格行为。对大型购物中心、商场超市以及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集中的经营者将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