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9月15日,湖北省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在“2020年度黄石市食品安全宣传月”中对外公布了五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食品经营主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诚信守法经营,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一:杨某经营感染非洲猪瘟的生猪产品案
2019年10月6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非洲猪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湖南省长沙市经营户杨某委托承运人王某运输27吨,共计1080袋生猪产品,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本次承运生猪产品信息不一致,由此判定运输过程未持有效检动物疫合格证明。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本批次猪肉产品进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阳性(不合格)。2019年10月10日,阳新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西塞山区某农贸市场家禽经营部采购活禽和白条禽案
2020年1月30日,黄石市西塞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该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安分局和黄思湾社区等单位对西塞山区某家禽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在店铺和店铺附近租赁的民房内发现活禽、白条禽等肉类食品若干,且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合格证明文件,涉案货值2578元。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行为,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物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某酒吧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案
2019年10月11日,黄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黄石市某酒吧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酒吧销售的某品牌啤酒已超过保质期限,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违法行为。黄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物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武汉某连锁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19年7月5日,黄石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武汉某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大冶店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该店冻库查获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特大胸”(鸡胸肉)一箱,货值金额200元,当事人已经构成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该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没收涉案物品。
案例五:大冶市某学校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19年6月3日,大冶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大冶市某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二楼操作间内正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的食堂工作人员张某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了警告。在6月17日的复查中,张某仍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