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陈重捷 章瑜 蒋小惠 记者张文章)“游泳健身前288名预交50抵600”“年卡1888,不限次数”……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一家健身馆在街头大量分发广告单,用各种优惠方式吸纳会员,没想到健身馆开业后,竟然连游泳池都没有,引发消费者投诉。在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下,消费者的预交款全部获退。
消费者反映,这家健身馆游泳池未获批,却在广告中以游泳健身吸引消费者预交办卡费用。面对消费者质疑,该健身馆提出所谓完美解决方案:想游泳可以去另外一家分店。但实际上两家店相隔十几公里,不少会员表示,选择充值办卡是因为健身馆离家近又有泳池,现在却要舍近求远,一趟来回折腾20多公里。消费者对这样的处理方案不能接受,要求立即给予退款。
由于双方各执己见,协商未果,从6月底开始,同安区先后有32名消费者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接投诉后,同安区大同市场监管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经核实,原本打算建泳池的位置,因涉及用地改造、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过不了。此外,执法人员责令健身馆立即停止发布相关广告,并要求妥善处理消费者诉求。
经同安区市场监管局调解,目前,相关投诉已全部办结。共退还预交费7150元,已收取的11328元会员费转为不含游泳的普通健身卡,并为消费者办理了延长使用期限的优惠,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计18478元。
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预付消费时,要理性开卡、适度消费,付款前一定要先确认商家的经营资质,保留好消费凭证。当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向消费者组织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